《藐視國會罪》二讀通過 吳秉叡批黃國昌法學畢業真是蒙羞

  •  2024-05-21

《藐視國會罪》二讀通過 吳秉叡批黃國昌法學畢業真是蒙羞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1)日處理《藐視國會罪》經二讀表決通過,規範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者有藐視國會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21)日表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是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自己作為一個法學碩士,為這兩間學校,大大蒙羞。

根據《藐視國會罪》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而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二讀條文內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而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吳秉叡表示,看完這一切真的是不忍卒睹,《藐視國會罪》第25條裡面講述反質詢,但法律上並沒有定義,因此何謂反質詢,沒人了解。他說,立法院為問政之處,結果弄了一個沒有定義的反質詢。

吳秉叡說,自己為何踏入政治,因為自己在當研究生、司法官時,要反刑法100條《懲治叛亂條例》,當時沒任何行為,卻會被指「有意圖判斷」。他表示,「我認為你叛亂就叛亂,讀一本書也可以叛亂,唱首歌也可以叛亂,所以當時很多人起來抗議」,這是自己進入政治,對抗威權的原因。

吳秉叡表示,經過幾十年後,威權又回來了,請問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刑法構成要件,是非常重要的,要讓所有人知道,什麼樣的行為,會違反刑法,規定的行為,違反什麼,才會處罰。

吳秉叡批評,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據說是檢察官出身,黃國昌是法學博士,民眾黨團副召集人黃珊珊是律師,結果立這樣的法條。他說,若該法通過,備詢官員回答不滿意,經主席幾個人認定,就會被說是反質詢。

吳秉叡也說,最誇張的規定是,「如果你拒絕回答,不回答就是藐視國會,所以你在這舞臺上,你講話,他不中意他聽,變成反質詢;你不回答,變成藐視國會,無論如何都要定你的罪,像被質詢的對象,必須把兩手綁起來上舞台,任你汙辱、羞辱,這樣你才會滿意,我們正在定出這樣的法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攝影。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就職中共軍機艦擾台 賴清德籲:中國停止對台文攻武嚇

時隔16年3黨不過半 賴清德:立院應遵守程序正義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