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染指台北天空塔爆案外案 華泰接管台中7期豪宅建案

  •  2024-05-09

中資染指台北天空塔爆案外案 華泰接管台中7期豪宅建案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台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近半年由於前董事長馬廷海將債權質押給中國券商「華泰證券」借款,導致天空塔可能落入中資企業掌控,引發外界關注,立法院、台北地檢署和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皆展開調查;據了解,華泰不只染指台北天空塔,在今年2月未經經濟部審查下,已實質掌控台中7期豪宅建案「新朗日匯」,恐再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負責人恐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

根據調查,「新朗日匯」原為香港商新朗興業有限公司在台灣投資的不動產開發業務,已在今年2月全部由華泰接管,就連經濟部工商登記負責人也在今年4月底由馬廷海時期的沈靜宜,改為華泰的接管人Choi Wai Hong Clifford,疑似在未經經濟部審核許可下,華泰已經接管新朗在台灣的執行業務。

為何有此轉變?在於馬廷海過去投資「新朗日匯」(原建案名為「白朗峰)時,曾以另一家公司鵬榮集團控股與華泰簽訂借款與擔保契約,將鵬榮百分百持有的新朗公司股份抵押給華泰支借款項。雖然新朗公司所有、投資的「新朗日匯」建案不動產尚在信託登記中,但只要信託關係終止,不動產所有權就會移轉登記回新朗公司所有,到時該建案就是中資實質掌控。

值得關注的是,過去「新朗日匯」興建時,安泰銀行主辦76億元的聯貸案,如今恐全面由中資接管,鉅額的貸款償還後續也備受外界矚目。同時根據實價登錄,台中立委顏寬恒妻子陳麗凌於去年3月曾購置一戶,總面積131.34坪,含雙車位,實登總價8528萬元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1條規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違反者處行為人3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據此,華泰在「新朗日匯」一案,很有可能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涉犯刑事責任。

對於台北天空塔經營權恐落入中資之手,引發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立委沈伯洋關心。沈伯洋日前透露,辦公室有關注這個議題,將持續掌握投資審議司及檢調偵查狀況,未來也會持續關注中資介入重大建設的相關議題,法制面會研擬中資以質押或債權間接介入重大建設的防堵方案。此外,由於事涉國家安全,國安局回應,「本案刻由檢調偵辦中,本局尊重司法機關權責」。

針對台北天空塔一案,投資審議司副司長呂貞慧則表示,一切都仍在調查中,「不能說有控制權或沒有控制權,檢調用他們的方式調查,我們也用行政方式調查中」。她強調,法令有規定,如果用契約或其他方式,來對台灣某些投資案具有控制力的話,台灣可以處理,並不是沒有辦法,該案目前還需要時間。

照片來源:Google Map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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