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數位監管新措施?TIKTOK等境外大型數位廣告平台須設台代理人

  •  2024-05-08

台灣數位監管新措施?TIKTOK等境外大型數位廣告平台須設台代理人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在數位時代,廣告平台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其監管與管理也日益成為各國政府關注的焦點。為因應數位環境中的法規挑戰,台灣數位部近日宣布,擬透過新立法草案,要求境外大型廣告平台在台設立境內代理人,以確保更有效的監管與溝通。

數位部長唐鳳表示,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境外大型廣告平台若要在台灣提供服務,必須設立台灣代理人,希望藉此加強對廣告平台的監管,確保其遵守當地法規與政府指引。

草案中規定,若大型廣告平台未在台設代理人,可能面臨限速或限制接取等處罰措施。唐鳳進一步指出,即使是知名的平台如 TikTok 也在新規範的約束之下。

此外,草案也賦予業者在台設代理人的義務,並鼓勵其透過專業機構協助傳遞政府相關資訊,以確保遵循當地法規。行政院將於 9 日通過相關法案,包括打詐專法等,以提高數位廣告平台的管理水準。

唐鳳進一步指出,這項立法草案的制定經過了專家學者、公民、社群和數位從業者的討論,並納入了公民小組的意見。草案除了規範境外大型廣告平台,也包括電商、第三方支付等管理對象,並賦予部分打詐義務。

隨著數位廣告的監管日益嚴格,境外大型平台將面臨更多的法規壓力。台灣數位部承諾將持續加強監管力度,確保數位環境中的廣告平台能夠合法、公正地運營,為用戶提供更安全、可靠的線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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