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臺灣的司法、政治,為何不如360年前的吏治?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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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退休人員

觀賞《龍哥打怪第280集》深深有感而發。大明王朝,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孫振,捏造罪名誣告袁繼咸,即是「假案整肅」!但經7個月就平反!我們自詡是亞洲民主自由的國家,一樁由侯寬仁檢察官製造的「法稅228」卻懸宕28年未解決,人民不禁懷疑難道臺灣的司法、政治,還不如360年前的吏治?

話說:明末清初,是中國改朝換代的動盪年代。明朝有許多官員見風使舵,自願或者被迫降清,然而,也有不少人始終以不改其志,忠於明朝,不變其節。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史可法、左懋第、袁繼咸等人。大明王朝,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孫振,捏造罪名誣告袁繼咸,崇禎皇帝本來決斷不下,然而山西巡撫吳甡主動上書證實袁是清廉,山西也有百餘生員進京,到處張貼告示訴說他的廉潔,朝野上下更有上千人為之鳴冤。能得到這麼多人心,幾乎都不用別的人證物證,崇禎便相信了他的清白,將他官復原職,而讓張孫振下獄。即是「假案整肅」!但經7個月就平反!

古今兩案對照,今日「法稅228」,被監察院列入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在這起案件中,太極門被檢察官侯寬仁在沒有證據之下違法起訴,但在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98年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國稅局卻持續違法發單,移送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修行預定地。本案緣起1996年,台灣首次民選總統上任後,政府以宗教掃黑的名義,進行政治整肅。依法、依情、依理,都很清楚這是一樁被檢察官侯寬仁與稅務官聯手製造的假案,卻在號稱民主的台灣,高達28年沒有平反!

筆者查詢記載:明朝袁繼咸自幼家貧,聰明好學,有大志向,在12歲時,就寫下一首《詠紅菊》來抒發自己的志向:「自從陶令伴金卮,醉倒芙蓉欲笑時。血勝生來渾不改,寸丹留與報君知。」在天啟年間,袁繼咸考中了進士,入朝為官。他在擔任山西提學僉事時,因為能力出眾,廉潔奉公而受到上上下下的稱讚,連巡撫吳甡也舉薦他。然而與他有私仇的巡按御史張孫振誣告他貪污受賄,而袁繼咸列舉了張孫振向自己請託事情和受賄事實。因為袁自身的廉潔清白獲得自救的機會。

兩案相差360年都是無中生有,為何明朝可以在7個月就平反,而太極門人權迫害案,明明台灣省政府教育廳86年函釋(86教五字第69135號)已白紙黑字規定氣功之傳授係屬民間技藝,依規定不准設立補習班,故依法令太極門不可能是補習班。為何國稅局可以顢頇,以補習班學費課稅,還強行拍賣修行預定土地?拖了28年「假案整肅」未平反?難道今不如古?

即將上任的賴清德總統曾表示,將推動政府不斷反省、檢討與改進,讓過去受難、受迫害的人被平反。筆者希望新總統可以實踐承諾,將台灣打造成民主和平、公義永續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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