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109件黃牛檢舉僅1件移送  張芬郁:台中市府是不是大有為

  •  2024-05-02

照片來源:台中市議會直播截圖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演唱會、音樂會黃牛害民眾買不到票的問題,台中市議員張芬郁1日表示,現行法律上已有「黃牛條款」,希望市府好好正視這個問題、能夠解決,並指出為什麼台中109件檢舉到現在,只查到一件,是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這個事情很重要,很經常在發生,很多人注目,很多人要看市政府是不是大有為?

張芬郁表示,民眾最在乎的是搶不到音樂會票,例如最近5月底張學友的6萬多張門票,3分半鐘就賣完,為什麼講到張學友?可能不是年輕人要去聽的,是他們幫爸爸媽媽搶票,因為搶不到票,有年輕人問「要不要去檢舉」?這件事情檢舉了會有用?

張芬郁問,從檢舉黃牛區資料顯示,台中市有109件,其中文化局只有2件、新聞局有107件,這個事情是怎樣分類?對此,副市長鄭照新回應,議員會看到新聞局比較多,是因為流行音樂這一塊是新聞局主管,偶像團體的演唱會通常比較會發生搶票情況,所以瘋狂搶票或偶像明星業務確實是集中在新聞局比較多,基本上市府都是跟中央一起合作來受理黃牛案件,並且做審核。

鄭照新說,以本次張學友演唱會為例,採取了新的抽簽方法,對於黃牛利用軟體作弊的方式,具非常有效的打擊效果,這部分市府一直都是跟中央合作的。但張芬郁也質疑,只是為什麼109件到現在,只查到一件,是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移送地檢署,其餘3件資料不全,資料不全是什麼意思?

文化局長陳佳君說,去年12月的火焰之舞,文化局發現在售票系統上面,出現這個身份證字號例如是b1234567,所以當市府去跟售票系統網查詢的時候,是查無此人。她說,透過不同平台去取得這些票券的時候,是沒有辦法找到黃牛,而在文創法裡面,並沒有授予地方政府做裁罰。

「其實我們知道要找的不是誰來買票,是誰去付錢,這件事情應該從這裡回頭來查。」張芬郁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已經多了一個黃牛條款,這個黃牛條款就是要讓政府能夠跟警察局勾稽,經由警察勾稽出金管會當初不給的資料。她強調,這個事情很重要,很經常在發生,很多人注目,很多人要看市政府是不是大有為?有沒有力來做這事情?她批評,不是沒有辦法做,而單位間轉來轉去,「這是他的、這不是我的」,最後結果就是沒有辦法把事情完成。

張芬郁強調,希望在黃牛條款下來以後,市府已經有武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能把這個問題好好正視,好好來解決。

照片來源:台中市議會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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