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管很大 違規還罰款合理嗎?

  •  2024-02-20

社區管委會管很大 違規還罰款合理嗎?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處理公寓大廈日常瑣事,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和的管委會,由於每個社區的管委會組成、運作方式不一,因此發生不少值得探討的規定。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貼出一張「違反社區規約罰則細目列表」公告,包括亂丟垃圾、佔用車位、外牆違反規約等十多項,只要發現就會勸導或直接開罰,引發網友不小議論,但也有網友認為共同維護社區品質,才有助於維持社區形象及房價。

依據2022年4月底公告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新規,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2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若逾期未成立,每戶最高可以罰20萬元。管委會對於大多數現代都市居民已是必然組織,代表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管理公共財產,不過要是沒有依法行事或是干涉過多,還是會引發居民反彈。

管理及維護社區共用或共有部分,是管委會的職權之一,有網友在臉書發文表示,所住社區發出公告,像是在汽機車停車位或公共區域堆放雜物,會先進行勸導,2次勸導無效之後就會每次開出500元罰款;佔用他人車位則是單次罰款1000元,同時取消進出停車場資格;要是在社居內抽菸、亂丟菸蒂、亂丟垃圾,一經發現就是每次開罰500元。

對此網友紛紛發表意見,認為這樣的管委會很用心。「推認真做事的管委會。這些本來就是不應該做的,有罰才會聽,不然只有勸導是勸導不完的,沒道德的刁民太多」、「很有心的社區耶,要懂得感激」、「好想住進去,素質很高很不錯」。發文網友自己也說,這些都不是嚴苛的要求,所以他沒有被罰過。

不過也有人持不同意見,認為「這就是我討厭社區的地方,繳管理費還要被拘束」、「第一次遇到社區要罰錢的」、「沒有法源依據,不必理會」、「基本上這是無効力的公告,住戶不繳罰鍰,管委會也無權力強制執行」。

對此專家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共用部分及其基地之使用收益權,還有住戶對共用部分使用之特別約定、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糾紛之協調程序等,若經載明於規約即生效力,但是也不能超出法令規範,公告前最好諮詢法律專業意見,才不會引發更多糾紛。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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