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遭監院糾正 許淑華批:蔣市府態度消極

  •  2024-01-25

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遭監院糾正 許淑華批:蔣市府態度消極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台北京華城改建案「京華廣場」去年舉辦動土典禮,威京集團今年5月正式宣布此案預計於2026年完工。然而今(25)日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該建案實價登錄每坪可高達250萬元,而在柯文哲市府期間核可容積率竟高達840%,換算威京集團獲利高達400億元,要求台北市長蔣萬安送政風處徹查,並移送監察院及司法檢調單位調查。

許淑華表示,去年她在總質詢時,就指出柯文哲前市長送給建商財團超過百億的改建大紅包,柯前市長先是推給都審會,遮掩都審會由柯團隊官員主導,又說有證據就去告,蔣市府的態度也十分消極。

許淑華指出,現在監察院調查結果證實,針對京華城改建案,柯市府大放送建商價值百億的建坪,北市府都審結果抵觸上位法令,慘遭監院糾正。她表示,既然調查已指出柯前市長任內違法亂紀,將容積率上限560%放寬到史無前例的840%,蔣萬安市長不該再用「檢討通案審議原則」消極面對,相關證據應送檢調查清楚,讓司法釐清柯前市長團隊有無弊端?

監察院則表示,台北市府2021年公告核定「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下,自創「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商三容積率上限560%,再外加20%容積獎勵。

監察院指出,該作法逾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和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的容積率上限規定,給予的容積獎勵額度和申請人貢獻程度失衡,難有所謂「對價性」,足見規畫提案、審議及核定過程,均有重大違失。

對此,都發局回應,本細部計畫案是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的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台北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都發局強調,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將進行檢討,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也將配合與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京華城回應表示,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亦將配合與本市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照片來源: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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