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呈賢違反選罷法被起訴 台中市議員恐換人

  •  2023-07-12

吳呈賢違反選罷法被起訴 台中市議員恐換人 24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前台中市議員吳顯森去(111)年底市議員選舉期間,在未經確實查證情況下,在粉絲專頁「吳顯森吳呈賢-潭雅神最用心」張貼同選區對手、現任市議員黃仁之不實消息,全案經黃仁提出告訴,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若判刑確定褫奪公權,恐再次上演台中市議員換人作。

曾任大雅鄉長的吳顯森去年派出長子吳呈賢及有阿美族血統的養子吳建德分別登記參選第五選區(潭子、大雅、神岡)及第十五選區(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傳承父親為民服務精神,選舉結果卻是吳呈賢當選,吳建德落敗。起訴書指出,去年(111)年9月18日,「吳顯森吳呈賢-潭雅神最用心」粉絲專頁張貼散佈、捏造多項未經查證的不實假消息,污衊、抹黑黃仁議員候選人涉有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不良記錄,損害黃仁議員之名譽及影響選民投票行為之正確性。黃仁獲悉後,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之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委任律師向台中地檢署遞狀提起訴訟。

無獨有偶,國民黨彰化縣議員黃俊源,因助選團隊成員李姓男子自掏腰包3萬1000元,以一票500元向選民賄選,被彰化地檢署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彰化地院今(12)日判決出爐,法官審理指出,競選團隊或團隊中個人違法行為,在民事訴訟上應歸屬於候選人,因此判處黃俊源當選無效,李男違反選罷法,判刑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2年。

根據中選會公布之法規,「選舉訴訟應於6個月審結之規定」,未來若吳呈賢因此被褫奪公權,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據知,次高得票者為民眾黨張睿倉,缺額若遞補,台中市議員民眾黨版圖屆時可再增1席。

新聞照來源:黃仁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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