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立功專欄】最佳備戰 全民皆兵?

  •  2023-04-27

謝立功/前國安會諮詢委員

警政署保二總隊的警察人員適合去擔任「第二陸軍」的角色嗎?有人反映役期過短,軍人不足,其實國防部的「募兵制實施計畫」,行政院在2012年1月即已核定在案,換言之,募兵制也已實施多年,為何還是招募不到軍人,2024年義務役役期將改為一年,是否可舒緩兵力不足之現象?前有海巡被定義為「第二海軍」,要求平戰轉換,因此保二警察就比照辦理也變「第二陸軍」?警察和軍人的任務是什麼?應該不一樣吧?就此簡單分析如下:

海巡署的核心任務包括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域治安、海洋事務、海洋保育等,簡言之,就是海域執法與犯罪偵防。海巡署人員,有軍職、警職、文職不同背景者。海巡被定義為第二海軍,要求平戰轉換,但海軍與海巡各有專業職掌,以戰時標準要求平時海巡配合經營,過去也受到許多批評,畢竟海巡艦艇「戰平兩用」不等同於「平戰轉換」。學理上,海巡人員是廣義的國境警察,參酌其他國家制度,亦警亦軍兼而有之。

依據國防法第2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而陸軍任務︰建立並運用陸軍部隊捍衛國家領土及主權之完整;平時以戍守本、外島地區要點,從事基本戰力與應變作戰能力訓練為主,及依狀況協力維護重要基地廠、庫設施安全,適切支援地區重大災害防救工作;戰時聯合海、空軍,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

依據警察法第2條: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保二總隊任務為智慧財產權保護,科學園區安全維護、電廠安全維護、加工區安全維護、營業秘密保護等。簡言之,保二負責關鍵基礎設施與重要單位之安全維護,這與軍人職掌顯然不同。

然報導指出,近日警政署已發函至各縣市警局,開始招募戰術師資種子教官,預計5月起進行培訓課程,用以提升警察人員平時轉戰時之轉換能力。而6大訓練項目,包含各式兵器教練、手榴彈實彈投擲、小部隊戰鬥、近身戰技和城鎮戰射擊訓練等,共160小時訓練。這種軍事訓練課程,似乎不像一般警察訓練,難道是要將警察訓練成軍人?內政部長林右昌雖說警察不做軍事工作,但是這怎麼也不像安全維護的訓練課程啊!特別是城鎮戰射擊訓練,還記得「百萬台灣人持AK-47步槍」那則新聞,你說會讓人聯想到什麼呢?此外,警察原來的工作量就很重,額外的訓練,會不會壓縮到原來的勤務,尤其是近日治安不佳槍擊案件頻仍,其本質治安工作若不能做好,如何究責?傳統上軍、文分治的理論基礎,在於軍人與警察兩者的角色與任務,有根本上的差異,導致訓練方法也有相當大的差異。在警察的養成教育與訓練過程中,必須確認並保障人民的個人權益。警察在面對犯罪嫌疑人時,有關於警械之時用,需符合法定程序,應避免致命性的射擊。相對而言,軍人被訓練如何使用武力以保障國家安全,且在敵人尚未進行任何攻擊之前,軍隊可先行使用致命性之武力。因為軍警角色與任務在先天上之差異,故傳統上,落實軍文分治理論即軍警定位明確,若不軍不警兩不像,恐什麼都做不到位!

最後期盼執政當局深思熟慮,備戰固然重要,但是不讓戰爭發生才是最優先。若保二總隊警察可以討論成為第二陸軍,那內政部空勤總隊是否成為第二空軍?難道有一天,全台灣人人皆兵,才是最佳備戰!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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