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消防局刺激、施壓被性騷女消防員 高嘉瑜批:濫權霸凌

  •  2023-04-19

高嘉瑜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李盛雯/台北報導

針對宜蘭消防局不當處置職場性騷擾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及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綠委高嘉瑜於今(19)日召開記者會,除呼籲宜蘭消防局應檢討此性騷擾案的處置流程外,更呼籲政府機關重視基層公務人員身心健康,勿成為二度傷害當事人的共犯。高嘉瑜表示,應該鼓勵更多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發聲。

當事人彭小姐說明事件的經過,當時分隊寢室是套房,加害人知道她在洗澡的情況下,偷潛入她的寢室並已關上房門。她洗到一半要離開浴室拿東西,在未穿衣服、毫無防備之下撞見他,當下立即躲回浴室內大喊,確認他離開後打電話求救。事發後,彭小姐因為出現幻聽、恐慌、無法入睡、情緒崩潰等症狀,前往三軍總醫院就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囑宜藥物治療和休養兩個月,後續向分隊請假休養和要求走廊加裝監視器,卻開始受到消防局上下的壓迫和霸凌及施壓。

彭小姐指出被各方情緒勒索,不斷被施加壓力、言語刺激,她身心已經無法再承受。其後又一再受到消防局長官不當處置,彭小姐對於消防局的恐懼只有持續增加沒有減少,出院後短時間還是無法承受回去加害者環境,對她來說宜蘭消防局就是二次傷害的加害者,因非住院時間消防局不准請任何假,她父母在她住院中提出留職停薪也被拒絕,因此被迫離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認為,「對於宜蘭縣消防局的惡意擋假、不尊重醫師診斷、甚至懷疑自己員工,感到非常震驚及憤怒,都2023年了,還有這種不重視基層身心健康及錯誤理解勤務概念的消防機關」?呼籲宜蘭縣消防局要檢討此案的處置流程之外,也呼籲政府機關對於基層公務員的工作傷害及身心健康應該建立正確的認識,勿成二度傷害當事人的共犯。

王婉諭提出兩要求,「第一,勞動部作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主管機關,應針對消防員在備勤時間發生性騷擾,是否核屬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之「執行職務」範疇,作出函釋,讓全台灣各地方政府不再罔顧消防員、警察此類需輪班備勤之公務員之權益;第二,消防署作為消防主管機關,應加強各地方政府消防局及各分隊對於消防人員之心理創傷壓力之理解及提供心理支持之能力與資源」。

高嘉瑜則認為,這樣的職場性騷擾、霸凌案件絕非個案,此案能被公之於眾,有賴於當事人願站出來,勇敢面對騷擾者及霸凌她的長官,甚至不惜犧牲經嚴苛受訓才好不容易取得的消防員職務。但有多少受害者能如此果敢?尤其在職場的權勢場域中,任何告發都可能伴隨丟飯碗的風險。她強調這起事件具重要示範意義,當事人挺身而出的目的,是為了讓加害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而導正現狀,並期盼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我們應該鼓勵更多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發聲」。

新聞照來源:高嘉瑜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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