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提修法3訴求 毒駕致死最高判死刑

  •  2026-05-25

照片來源:洪孟楷臉書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毒駕案件頻傳造成社會不安與民眾傷亡,立法委員洪孟楷今(25)日於臉書發文痛批政府毒品源頭管理失控,並強調毒駕是明知危險仍執意上路的重大惡行。洪孟楷表示,毒品零容忍,毒駕更是罪大惡極,因此提3訴求遏阻毒駕,決不縱容。

「毒駕的可惡,已到人神共憤的地步。」洪孟楷指出,從先前毒蟲駕車撞死勇警所長的悲劇,到這幾天再次發生暴衝釀禍的慘案,每一次事件都讓社會大眾無比憤怒與痛心;人民真正害怕的不只是毒品氾濫,而是吸毒者竟然還能開車上路,把所有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之中。

洪孟楷認為,政府在毒品源頭管理失控,當然必須負起最大責任,除源頭防堵之外,對於毒駕犯罪的嚇阻力也必須同步強化。過去修法時,因為在野黨席次不足,無法把死刑正式納入毒駕致死的罰則,如今社會已清楚看到,毒駕不是單純違規,而是明知危險仍執意上路,甚至可能奪走他人性命的重大惡行。

洪孟楷強調,毒蟲駕車致死屬罪大惡極,就應該把死刑納入法律,用最嚴正的態度警告所有人「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妄想犯法後能輕易脫身」。

洪孟楷進一步表示,毒駕最惡劣的地方在於,吸毒本身已經違法,結果還在毒品影響下駕車上路,根本是錯上加錯。因此他主張,毒駕只要經臨檢或查獲確認,就應直接沒入車輛,吸毒後還開車,等同讓一顆不定時炸彈在道路上四處移動,對於這樣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就應該直接剝奪其使用工具,提高犯罪代價。

另外,洪孟楷提及,許多毒駕案件中,同車乘客明知駕駛有吸毒、精神異常狀況,卻依然選擇同車,甚至毫不制止,這種行為就是縱容危險發生,若最終釀成事故,絕對不能完全切割責任。因此,他主張除了現行相關罰鍰之外,對於明知毒駕卻仍同車者,也應增訂刑責,透過法律責任,降低吸毒後仍敢駕車上路的可能性。

洪孟楷提出3項即刻修法方向,要求法務部、內政部儘速提出對案,加快修法腳步:毒駕致死,最高判處死刑入法;毒駕查獲,直接沒入車輛;毒駕同車乘客,也應負刑責。

此外,洪孟楷指出,目前推動中的鞭刑打詐公投,其核心精神就是提高犯罪成本、強化嚇阻效果。未來若公投通過,在後續修法階段,也將嚴正研議把毒駕犯罪納入鞭刑處罰範圍。對於這種明知故犯、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犯罪,不能永遠只是輕輕放下,而是必須讓敢犯罪的人,真正付出應有代價。

洪孟楷強調,唯有提高刑責、加重代價、強化嚇阻,才能避免下一場悲劇再次發生,真正守護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照片來源:洪孟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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