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利品竟變罰單!日、韓買藥粧小心 觸一規定最高可罰200萬

  •  2026-02-02

戰利品竟變罰單!日、韓買藥粧小心 觸一規定最高可罰200萬 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寒假、春節假期是台灣人出國高峰,不少民眾尤其愛到日本、韓國等地大掃貨,狂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但忽略一規定,小心戰利品秒變大罰單!台北市衛生局今(2)日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台的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並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民眾務必留意,以免觸法挨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福部食藥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

尤其,過往稽查常發現,有不少民眾甚至會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上述從國外攜回的藥品,殊不知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

同樣的,台北市衛生局強調,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有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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