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中專欄】大法官「五人五大」亂法違憲

  •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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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孫文學校總校長

憲政民主最根本的底線,在於權力是否受法律節制。當憲法被操弄、程序被踐踏、司法成為政治工具,再高喊民主口號,也只是空洞修辭。近日所謂「五人憲法判決」,正是一場赤裸裸的亂法違憲示範,更是賴清德與民進黨合力推動的憲政崩壞關鍵節點。

立法院依法修正《憲法訴訟法》,明定憲法判決須達法定人數與同意門檻,這是立法權對司法權的正當制衡,也是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明知未達法定人數的情況下,五名大法官竟自行開庭、自行降低門檻、自行作出違憲宣告。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即無審判權,是基本常識,根本不具審判權的非法行為,何來判決正當性可言?

更荒謬的是,這五人竟將拒絕參與違法評議的三名大法官,直接排除於「現有總額」之外,彷彿異議者可以被「強制登出」。這種作法,不但毫無憲法依據,更等同於宣告:只要不合執政者之意,就可以被排除於制度之外。這是等同以多數暴力清除異議,徹底背離合議制精神。

五人判決最諷刺之處,在於以程序不正義指控立法院,卻完全無視自身的程序違法。不公開審理、不行言詞辯論、不讓國會或立委陳述意見,卻在密室中完成對自身權力高度相關案件的裁判。程序正義被踐踏,司法淪為政治打手,這樣的「憲法法庭」,連最基本的民主審議標準都不如。

司法本應是政治衝突的最後防線,如今卻成為政治鬥爭的前線武器。當少數大法官以「護憲」之名,實行護權、護位、護政權之實,司法獨立早已名存實亡。這正是民進黨長期以來「凡不利於我者,皆可由司法處理」的權力邏輯,在憲法層級的具體展現。

民進黨將憲法法庭人數不足的責任推給立法院,卻刻意忽略關鍵事實:大法官缺額,源自總統提名失敗。若賴清德真有憲政誠意,完全可以提出國會可接受的人選,化解僵局;但他選擇的是放任缺額、操弄司法、以少數人「硬啟動」憲法法庭,為其政治路線保駕護航。

從行政院拒不副署、不執行國會通過的法律,到憲法法庭違法開庭推翻立法成果,一條清晰的脈絡已然成形:當法律不合意,就不執行;當制度擋路,就改規則;當規則不夠,就直接踐踏。在台灣,真正癱瘓憲政運作的,不是國會,而是總統,這是「權力即法律」的活生生演出。

綜合整理,五位大法官的五大亂法違憲: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即無審判權;以程序不正義審判國會立法的程序正義;恣意排除異議大法官,破壞憲政合議精神;侵奪立法權,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司法配合行政擴權,形同結構性違憲的合謀。

憲法不應是執政者的工具箱,大法官也不應是總統的護衛隊。今日的「五人判決」,已是對台灣憲政秩序的結構性破壞。賴清德與民進黨統治的台灣,司法已甘願成為權力的附庸,程序也可以因政治需要而彈性解釋,民主的最後一道底線也蕩然無存。這五人五大的亂法違憲,讓民進黨的賴清德再次為台灣民主史留下骯髒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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