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批訂閱制消費陷阱多 3部會承諾檢討電商定型化契約

  •  2025-10-31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李坤城今(31)日召開「購物平台標示不清陷阱多 消費者變冤大頭」記者會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在使用酷澎購物後,在未加入WOW會員的情況下,直到收到帳單才知道,竟然被自動扣了會員費59元。他質疑,購物平台標示不清、陷阱多,讓消費者變冤大頭?

李坤城繼續說明,另有民眾在一個月會員試用期結束前,用APP取消,本以為已經取消成功,也跟客服聯絡過了,結果還是收到扣款帳單;也有民眾在試用期結束後,收到帳單被扣59元,才發現自己忘了取消會員,但要取消訂閱的手續很煩瑣,會被一直被引導到繼續訂閱。

李坤城提到,陳情人也表示,在結帳頁面上就會引導消費者使用WOW無條件免運,但事實上並非無條件,而是月繳59元;介面雖有提及「月費$59查看會員條款」,但文字比例甚小,甚至平台已預設勾選「同意加入」,若一時不察,消費者很容易誤以為這只是一次性的優惠選項,結果在未察覺的情況下被收取會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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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強調,以上情況都讓陳情人懷疑酷澎是否有「變相強制收費」、「被迫自動續訂」、「取消程序複雜」等問題。

李坤城表示,根據行政院消保處至10月26日統計,涉及訂閱會員相關消費爭議申訴及調解案件,酷澎有29件,WOW會員制於今(114)年9月1日開始實施收費。李坤城也請教與會官員三個問題:第一,請數發部及消保處一個月內查明,為什麼會有消費者在未加入WOW會員的情況下,卻收到扣款帳單,還要消費者主動聯絡客服才能歸還59元,此情況有無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此類電商平台,已訂有「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予以規範,要求電商平台主管機關數發部在年底前擬定完成,就訂閱制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自動續約、簡單取消訂閱及後續退費機制等,應比照「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載明「業者不得事先約定屆期自動續約不另通知消費者或類此字樣」,意即購物平台在其所謂的試用期結束後,不應視為自動續約,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及獲得同意之後才確認續約,而在取消時,亦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已完成取消。

第三,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該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若取消訂閱方式的條款有上開規定情形,消費者可主張不受拘束。李坤城亦請數發部要求酷澎公司的退訂流程須讓消費者清楚明瞭,應讓取消和訂閱機制一樣簡單容易,以維消費者權利。

數位產業署署長林俊秀表示,接獲李委員與民眾反映後,已聯絡酷澎公司,要求其釐清會員制與自動契約的運作機制,並落實消費者保護措施。他指出,數位產業署已要求業者妥善處理民眾申訴案件,確保申訴與調解管道暢通、強化取消訂閱及退款流程的透明度、明確標示會員權益範圍與收費方式,不得將退訂資訊隱藏於深層頁面、要求業者優化介面設計,讓訂閱及退訂等流程更加友善。

此外,林俊秀表示,該署也檢視了該公司定型化契約,初步認為介面操作不夠細緻、資訊揭露不清,將持續督促改善;針對「未入會卻遭扣款59元」等通案,已要求業者提供資料釐清,未來會與消保單位及業者共同檢討電子商務訂閱制的規範,並朝向須向消費者主動確認續約,而非到期未取消即算自動續約的方向檢討。

行政院消保處處長鍾瑞蘭則指出,根據酷澎案例顯示,目前部分電商平台在免費試用與自動續訂流程中說明仍不明確。她強調,試用期屆滿前應主動通知消費者並取得同意後,方能續訂扣款,而取消程序應與訂閱同樣簡便,避免「容易加入、難以退出」的不公平現象。她承諾消保處將與數發部共同研議修訂「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把「自動續約」、「一鍵取消」等條款納入規範。

公平會主任秘書毛浩吉表示,目前初步檢視酷澎網站確實操作上不便、引導模糊,導致民眾難以取消,若業者行為構成欺罔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即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公平會將持續追蹤類似案件,並針對具體事證進行調查,以維護公平交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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