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研擬自助洗衣店安全自治條例 陳俞融籲:增加查核人力落實執法

  •  2025-09-18

台中研擬自助洗衣店安全自治條例 陳俞融籲:增加查核人力落實執法 1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據財政部統計,全台自助洗衣店已逾3千家,尤以台中市最多,共535家,因多數無人管理、又需使用瓦斯或天然氣,存有安全疑慮,中市府研擬「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對此,市議員陳俞融表示,市府不能僅僅立法,還要落實執法,否則再嚴格條文都只是「無牙老虎」。

陳俞融指出,全市目前已有535間自助洗衣店,大多是24小時無人商店,但市府現行查核頻率僅每年一次,形同例行公事。如果沒有增加查核人力與不定期抽查,再嚴格的條文都只是「無牙老虎」。

「市府不能僅僅立法,還要落實執法。」陳俞融認為,條例雖規定業者要安裝瓦斯偵測器、自動遮斷裝置等核心安全設備,但若業者心存僥倖、寧願繳罰款也不願改善,一旦發生氣爆,後果將不堪設想。

陳俞融並提醒,條例給既有業者6個月緩衝期,但緩衝期一過,市府必須提出全面清查計畫,才能確保所有業者真正符合新法規,否則立法的初衷將落空。她亦要求市府重新檢視自治條例的配套,提出具體的查核規劃與執法藍圖,為市民安全把關好最後一道關卡。

台中市府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目前自主洗衣店家的防火設備不足,裝設微電腦瓦斯表與緊急遮斷設備的店家僅3分之1,裝設氣體洩漏偵測器的不到一半。故參考台北與桃園市,訂定「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根據條例明定,業者須設置滅火器、微電腦瓦斯表、緊急遮斷裝置及氣體偵測器,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半年進行自主檢查,若未通過可處1至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須停業60天。另規定店內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錄影須保存30天以上。

另外,針對僅開放1樓設置,張峯源表示,曾評估開放地下1樓及地上2樓,但消防局與法制局均認為,一旦發生火警救援難度高,應先從嚴規範,再視情況修改。條例通過後,市府將輔導現有2家2樓洗衣店須在半年內遷移。

照片來源:取自陳俞融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徐國勇稱沒有光復節 郝龍斌:台澎金馬不是待拍賣「法拍屋」

首屆國際兒少書展在台中 李遠:部長核心政策「兒少優先」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