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快充充電樁今上線試營運 試營運期間不另加收停車費

  •  2025-09-10

苗栗縣快充充電樁今上線試營運 試營運期間不另加收停車費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推動公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置,繼5月份完成第1、2階段慢充充電樁試營運後,第3階段快充充電樁在今(10)日上線試營運,提供電動車用戶更多元的充電選擇。試營運期間,快充服務費率為每分鐘新台幣15元,不另加收停車費,歡迎民眾踴躍使用並提出寶貴意見。

苗栗縣府指出,本次新增的快充設備,具備CCS1與CCS2兩種主流規格,可支援市面大多數電動車型號。建置於苗栗市停2停車場、後龍鎮公所停車場、竹南公北一路停車場、竹南游泳池停車場、公館苗栗特色館、頭份童話公園(路邊)、頭份藝術公園(路邊)、竹南獅山公園停車場、通霄日落大道觀景區(路邊)、苑裡灣麗親子公園停車場及大湖公有停車場(大順醫院旁)共計11處場站。

縣府表示,試營運預計將於10月結束,屆時將轉入正式營運階段。正式營運後,收費方式將依電量計費,慢充每度電收取新台幣10元、快充每度電收取新台幣13元,同樣維持不加收停車費之模式。另將新增汶水老街停車場及南庄南江水岸公園(路邊)兩處充電場站,進一步擴充縣內充電服務網絡。

針對部分民眾反映的設置位置及數量問題,苗栗縣府已與廠商及各公所持續溝通,積極評估並尋覓適合地點,另規劃於年底統一收回縣內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後,立即執行充電樁遷移作業,力求避免連續設置造成非電動車車位不足的情形,並確保停車權益與公共資源能夠兼顧。

縣府強調,推動電動車充電基礎建設不僅順應低碳交通趨勢,也呼應智慧城市發展目標。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完善各項設施,提供縣民便利、安全且多元的公共充電環境。

照片來源:苗栗縣政府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盼鯉魚潭水庫供應苗栗市、頭屋 鍾東錦:繳相同水費須飲用好水質

廢棄木材火警致空汙 苗環保局:開罰並移送地檢署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