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光電板7成還沒清 蘇俊賓:應修廢清法加重業者回收責任

  •  2025-08-21

風災光電板7成還沒清 蘇俊賓:應修廢清法加重業者回收責任 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重創全台光電板,但災後1個多月,仍有高達7成廢棄光電板未清運,引發外界對環境與制度漏洞的疑慮。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21)日批評,現行法規未明確規範業者責任,僅靠環境部呼籲與開罰難以解決問題,呼籲應修法加重業者回收責任,並檢討費率與納入災害保險制度,避免未來退役潮成為政府與社會的沉重負擔。

行政院會今日討論「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 」,籌編經費規模達6百億元,其中電網防災韌性建置110億元極受矚目。

蘇俊賓表示,自己曾於7月17日院會時提醒清除處理量能以及環境監測,當時經濟部與環境部回應2個禮拜完成回收清運,到現在已經1個月餘,仍有高達7成的廢棄光電板未妥善處理。

「主因在於業者的責任並未明確規範、公部門也沒有代為處理的機制。」蘇俊賓表示,現行光電板回收制度僅由經濟部訂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模組回收費用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業者分10年繳納模組回收費用。

蘇俊賓直言這次的災後處理,凸顯現有法規對於業者復原環境責任的規範不足,業者如果有積極處理回收的壓力和動機,怎麼會一拖再拖?單靠環境部單方面的呼籲跟開罰,顯然無法解決問題。他也提到,業者所繳納的回收費用,是否足以支應已達年限、或者特殊狀況的光電板回收處理成本,顯然有相當大的疑慮。

蘇俊賓強調,不論是災後處理,或者是到達使用年限的除役,現階段業者回收責任未釐清,這次遇到的情況未來恐會變成常態。他認為,在大量的光電板使用年限屆期時,預估121年開始廢棄數量將達約1萬公噸,恐會成為政府的另外一筆重大的負擔並衍生環境議題。

蘇俊賓指出,尤其當光電板的回收不符合市場價格,業者延遲復原期程,或者以堆置來取代回收處理,政府該怎麼因應,目前缺乏監督的機制和規範。他呼籲,應檢討現行光電板模組回收費用,並且強化業者回收責任,必要的時候納入災害保險制度。

蘇俊賓也提出,中央應正盤點目前光電板的設置區域,考量是否位於環境敏感區,不適合的區域應該全面檢討調整,可以參考桃園排除山坡地、環境敏感區的做法。

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也呼應蘇俊賓所提,黃表示,目前設置光電板雖有收取回收費用,但顯然光電板期滿退役與受到災損處理時的成本並不相同,未來在檢討費率時也要考量因應不同面向處理的需求,適度制定合理的費率。

環境部則回應,將規劃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把光電板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納管並徵收合理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經濟部也表示將盤點全國光電設施,針對耐候性進行強化調整。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聽取各方說明後,也指示經濟部與環境部須就光電板目前的設置區位妥善檢視,回收機制及費用也要進行檢討,以因應未來可能的各種不同需求。

照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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