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程序法出委員會 邊陲地區治理迎轉機

  •  2025-08-14

行政區劃程序法出委員會 邊陲地區治理迎轉機 1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4)日審議延宕32年的「行政區劃法草案」,歷經3小時討論達成共識,並將法案定名為《行政區劃程序法》送出委員會,本會期有望三讀。國民黨召委牛煦庭強調,該法將建立行政區域調整的明確程序與民眾參與機制,不會立即改變行政區域,但將成為跨域治理、地方發展與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重要里程碑。

牛煦庭表示,自己從擔任桃園市議員時期就非常關注跨域治理議題,對於選區龜山多有與新北市交界之處,但往往淪為施政末梢,亟待加強治理及跨域整合,因此將行政區劃立法工作列為選舉公報上的政見之一,如今能順利完成委員會意見整合,也逐步落實政見回應地方居民的需求。

牛煦庭強調,《行政區劃程序法》僅是建立行政區域調整的遊戲規則,因此在法律施行之後,並不會立刻造成行政區域的變動,而是讓行政機關得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逐步擬訂計畫、公開展覽、辦理公聽會等程序,法律中也相當程度確保了民眾參與的權利,由各界共同探討,為提升地方治理品質找解方。

牛煦庭也提及,《行政區劃程序法》將導引地方政府重新思考邊陲地區的跨域治理模式,藉由學者專家的專業建議及地方民意的展現,讓行政末梢找回施政亮點。

另外,在牛煦庭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堅持下,附帶決議指出,行政區劃事關國土資源的合理配置與永續發展,更攸關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與集體生活型態的延續。原住民族在台灣居住超過6000年,然而國民政府遷台後,未能充分理解原位民族的社會結構與族群特性,在行政劃設時,忽視其「同一民族、同一語言」的集體性,將其分割於不同鄉鎮,使得族群聚落被初割、文化傳承斷裂,嚴重影響其社會發展與文化保存。

因此,《行政區劃程序法》通過後,未來在實際劃設行政區時,考量「族群特性及人文歷史脈絡」與「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或其他特殊情勢變更」等因素時,應明確納入對原住民族集體生活型態與語言文化的尊重與保障,確保其文化延續、社會結構與空間權益不被忽視或侵害,建立尊重多元族群、兼顧歷史正義與區域平衡發展的行政區劃體系,還原原住民族應有的空間權與發展權。

照片來源: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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