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放行「加熱菸」上市條件曝光 菸稅菸捐上看30億

  •  2025-07-29

國健署放行「加熱菸」上市條件曝光 菸稅菸捐上看30億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長達兩年半的審查,國健署今(29)日中午終於正式宣布「有條件」通過二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可以上市,條件則包括業者必須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針對孕婦及未滿20歲者進行監測、必須提出嚴防未滿20歲青少年的販售管理機制等;而加熱菸正式解禁開賣之後,根據國健署過往依據韓國、香港等地經驗推估,每年菸稅及菸捐收入增加上看新台幣30億。

國內在新版《菸害防制法》2023年3月22日上路實行後,即有條件開放「加熱菸」,只要事前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就可以上市販售,不過,國健署一審查就長達兩年半,早先已有不少業者主動退出,申請案由一開始的11家業者,最後只剩7家業者。

國健署今日正式宣布有條件通過菲○○○公司的8個品項、傑○○○公司的6個品項,核可這二家業者可以開始著手製造、生產14個品項上市販售。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相關的菸稅及菸捐事宜,目前還要等待二家業者分別就通過的品項跟品牌提供更細部的中英文資料,才能跟財政部在海關進一步進行勾稽。而國健署先前曾就開放加熱菸,依鄰近的韓國、香港等幾個國家及地區經驗,進行初估,菸稅加菸捐約可增加17億到30億。

羅素英強調,國健署未來針對加熱菸上市將嚴格管理,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給衛福部,包含以下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提報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機制與其資料、業者自行承諾、依審查會建議附款等相關研究報告及依法應遵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每年應編列適當充足預算,委託第三方機構,在我國針對易感族群(孕婦或未滿20歲者等)進行重複性橫斷面研究,相關資料須經衛福部審核。

二、定期提交產品使用盛行率與使用模式之監測研究資料(包含未滿20歲者及初次使用菸品者之相關數據)。

三、不良事件通報、研析及因應機制應完備。

四、新發現之成癮性資料須向衛福部進行通報,若為新的製程或組成物改變,則須重新送審。

不只如此,羅素英強調,加熱菸產品也須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國健署並要求業者嚴格遵行不販賣予非目標族群(含未滿20歲者)及加強產品警示等事項,像業者就必須強化販售通路年齡驗證機制、建置未滿20歲者防護措施與網際網路與媒體自律管理措施,並主動提供消費者明確之產品資訊、菸品危害與成癮性警示等健康風險事項。

羅素英指出,未來加熱菸也禁止使用「比紙菸更安全」、「相對使用紙菸對健康的好處」、「暴露風險比紙菸低」、「喜好程度和再次使用意圖比紙菸低」、「可作為紙菸的替代品」、「減少二手菸或減少異味」、「通過台灣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的文字標示與行銷宣傳。

羅素英強調,加熱菸上市後,國健署若有發現健康風險增加,亦將啟動有效管理措施,或限期命業者採取產品回收及停止製造、輸入等措施,並依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2項規定,限期命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或廢止原先的核可。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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