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悚!人民是待宰羔羊?

  •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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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外商經理人

日前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在直播節目中指出,行政執行署自2001年設立以來,便取代原本由法院進行的公法執行,但其缺乏中立性與正當性。根據憲法第八條,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裁定,但行政執行署卻可直接限制人民出境,明顯違憲。他直指行政執行署是違憲機關,應全面檢討甚至廢除,並回歸由法院主導執行權,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不被恣意剝奪。

行政機關在行使涉及人身自由的公權力時,應由法院裁定以確保其公正客觀之必要機制,其重要性可由稅災案例得窺。稅災戶鍾先生是科技創新頂尖人才,2001年至2022年曾在兩岸三地獲得多項技術、創業與設計大賽獎項,卻在台灣遭遇重大稅災。他的公司在2012年倒閉,但國稅局卻烏龍推計,荒謬「假設」他交易達16億,且淨收入高達4.6億,直接開出了5,400多萬的稅單給他。

公司倒閉,已在海外謀生的鍾先生根本繳不起稅,對國稅局違法認定也感到不可思議,他澄清自己的公司保證金僅有300萬元,就算賺到漲停板,最多也只能賺300萬元,這與國稅局的推計課稅有著極大的的落差。且公司倒閉時僅剩下17元,未達法定扣押標準,行政執行署竟轉而找上他的父親,並說「我知道你在台北有房子,如果賣了有五千萬,就可以換你兒子回來」。這場稅務糾紛導致鍾先生不但被列入通緝名單,並在2016年被除籍,之後也被限制出境,致使他被困在境外3,100天(長達8年6個月),無法返國與家人團聚。最終因專家學者聲援及救援與國稅局官員良心行政面對錯誤並改正,不僅撤銷了他的冤稅,還退還他1,500多元。

此外,基隆有位陳先生因未繳納1.8萬元的交通罰鍰,唯一祖厝竟遭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拍賣,全家人甚至毫不知情,幸得學者專家協助救援,一家六口才免於流落街頭。監察院對此案進行調查,並指出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存在「重大明顯之瑕疵」,認定執行行為「自始、確定、當然之無效」,此案也被列為國家文官學院的公務員訓練教案,並於監察院90周年特展中列為保障人權事蹟,法務部也制定了相關原則以維護人權。

筆者不解為何在上述案例中,行政執行署迫不及待的或鼓吹其家人變賣房產,或不惜偽造公文書以拍賣後者祖厝?吳教授為此做了非常中肯的註解,他說:「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看似依法行政,實際上卻是以追求效率與績效為導向,視人民為『肥羊』任意宰割,完全喪失法治概念與人權保障的底線。」

法律的正義必須體現在具體的執行實務中,讓每一位公民能夠在法律的保護下,安心地生活。上述稅災案例揭示了制度性違法執行下的人權侵害,與法制崩壞的危機,無怪乎吳教授憂心地指出,當司法人員對此等程序失當視若無睹,代表整個法學教育與司法體系出了問題,當執法者無感於不正義,受害的永遠是人民。有能的政府會正視不良制度所帶來的問題,籲請賴政府即刻啟動行政執行機關的違憲審查,落實法稅改革,還人民一個真正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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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freepik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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