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來開匯/附中生軍醫夢碎、孫立方升中將? 邱垂正不認同類比: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  2025-05-14

中午來開匯/附中生軍醫夢碎、孫立方升中將? 邱垂正不認同類比: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1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14)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針對一名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疑因台灣設籍未滿20年,撤銷錄取國防醫學系的資格,邱垂正強調,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該生要參與機敏機關或報考軍事院校等,在台灣設籍就要滿20年,並重申凡是曾在中國大陸設籍的人就是中國大陸人,這條法律從來就沒變更過;他也說,外界拿中將孫立方相提並論,法律時空背景完全不同,完全是「拿清朝的劍去斬明朝的官」。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2023年為完成台灣公民身分申請,赴中國探親和處理註銷在中國的戶籍相關程序,卻意外遭中國方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3年,讓各界開始關注中國配偶入籍台灣時所面臨的政策風險。

邱垂正表示,當事人若因為宗教、政治因素回到中國而有人身安全風險,應該跟主管機關講,陸委會也有相關機制。他提到,當初若富察認為回中國有人身安全風險,應向主管機關說明,經過主管機關的查核,他就可以不用回去。

邱垂正也透露,陸委會後來有了解,當時富察的家屬、周邊朋友有勸當事人,但當時富察稱自己那年的過年曾回去探親過、沒問題,覺得回去時間很近,富察本人有自信沒問題。

邱垂正藉此呼籲,國人若赴中港澳,有不必要的行程盡量不要前往,因為風險過高,包括現在在中國長住的台商,或是經常去中國旅行的國人,現在被中國盤查、拘留或各種法律限制台灣人的人身自由,有向陸委會回報的已經有102案。

邱垂正說,在在顯示國人赴中港澳的人身安全風險有明顯提高,因此類似富察案被政府要求要回去中國拿放棄原籍證明,國人應該自身評估,若真的有人身安全風險一定要通知陸委會,陸委會會依照相關機制確認後,國人就不用返中。

至於近日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遭國民黨基隆市黨部檢舉,疑為用外國身份替罷團助講,但矢板出面澄清去年已取得中華民國籍;又因矢板出身於中國,後來才隨家人到日本,矢板是否也需要比照規定回中國拿放棄原籍證明?邱垂正則回應,這要看矢板明夫當初是用何種身份取得台灣身分證,如果是以中國身份可能就要,但若是其他身份則需再確認。

另外,一名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疑因出生地為中國,2009年回台申設戶籍時同步宣布放棄陸籍,不符「設籍滿20年」規定而遭撤銷錄取國防醫學系的資格,外界則以中將孫立方在中國出生卻可晉升國軍中將相提並論。

對此,邱垂正表示,孫立方取得台灣身份是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之前,但該法立法後才開始對兩岸人民有更清楚的規範界定,孫立方及其家人當時的法律時空背景與現在完全不同,所以兩案例完全無法類比,否則就是「拿清朝的劍去斬明朝的官」。他強調,這種對比很荒謬,法律還是要以現行法為主,不能輕易溯及既往,法有明定。

至於師大附中生無法報考的原因,邱垂正解釋,國防部是根據《軍事教育條例》以及相關規定執法,並參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對於中國人來台的身份法律界定,雖然其父親是台灣人,但該名學生是在中國出生,就在中國設有戶籍,就會進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

邱垂正強調,該名學生在中國出生且設有戶籍,就會優先適用特別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第21條規定,包括應考試、服公職,在台灣設籍滿10年;若要參與機敏機關或報考軍事院校等,在台灣設籍則要滿20年。他重申,凡是在中國大陸設籍的人就是中國大陸人,這條法律從來就沒變更過。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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