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籲王美花對清淤違法廠商鴻欣及宸峰解約求償 經濟部勿圖利廠商

  •  2023-06-12

陳椒華籲王美花對清淤違法廠商鴻欣及宸峰解約求償 經濟部勿圖利廠商 13

陳椒華籲王美花對清淤違法廠商鴻欣及宸峰解約求償 經濟部勿圖利廠商 11

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邱璽臣、李盛雯/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今(12)日批評,有關曾文水庫清淤弊案,經濟部涉說謊、持續擺爛,包庇違約的民進黨金主掮客蔡清旭,水庫清淤合約白紙黑字規定「廠商不得將契約轉包」,違反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經濟部水利署竟發新聞稿謊稱「惟因政府採購法除提報不合格廠商外,未規定轉包行為之罰則」。她要求經濟部儘速對違法廠商鴻欣及宸峰兩家公司解約求償,儘速拿回國人的納稅錢,勿繼續違法圖利廠商。

陳椒華指出,上週四針對曾文水庫清淤標案變成民進黨金主掮客違法轉包分包從中牟取暴利高達1.3億元案召開記者會,公開對經濟部長王美花喊話,要求在違法情節這麼明確的狀況下,不要再擺爛不解約、不求償。

當天傍晚經濟部水利署在網站上發了一則新聞稿,陳椒華說,閱後只有一個感想,經濟部現在是把全體國人當笨蛋?新聞稿上面寫著「鴻欣公司將本標案全部工作轉交由宸峰公司承攬,至為明顯」,這說明了,水利署也已經承認有違法轉包的狀況;新聞稿上面竟然敢寫「惟因政府採購法除提報不合格廠商外,未規定轉包行為之罰則」、「另契約亦無繳回已撥價金之規定,至無法據以執行」。經濟部這新聞稿根本就是在說謊、繼續包庇這些金主掮客,把全體國人當笨蛋。

陳椒華強調,上週開記者會講的是請經濟部硬起來,依契約進行解約、求償,結果經濟部不敢回應,拿政府採購法上面沒有規定罰則來搪塞,是在騙國人不懂法律,膽敢這樣問A答B,亂扯一通。

對於經濟部的回應,陳椒華認為太離譜,她秀出曾文水庫清淤案的採購契約,契約規定「廠商不得將契約轉包」、「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予審查」。她說,更重要的是這邊就已經寫著「廠商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陳椒華說明,契約的「補充說明書」在第二十四條寫著「廠商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契約約定明白的說明,這個標案不可以轉包,當得標廠商轉包的時候,經濟部可以選擇解除契約並要求損害賠償。

她表示,當然經濟部可以依契約選擇不解約、不求償,這是在契約上可以選擇的沒有錯,但要再強調一次,這麼離譜的違法轉包、分包,然後讓金主掮客從中牟取1.3億元的暴利,不是一筆小錢,這些錢都是國人辛苦繳的稅金,經濟部覺得白花花送給金主掮客、送給跟王美花交好的蔡清旭,都「沒要沒緊」嗎?

陳椒華質疑,請王美花勇敢講出,經濟部現在是因為哪些原因,覺得讓蔡清旭什麼都不用做,透過違法轉包、分包,去賺取這1.3億元暴利很合理,要國人不用大驚小怪?請不要把國人當笨蛋,不要把國人辛苦繳的納稅錢攏總送給這些金主掮客,趕快依契約進行解約、進行求償,把進入金主掮客口袋裡面的錢拿回來。

新聞照來源: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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