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4成充電樁使用僅個位數 曾玟學籲:先在市區或商業區試辦

  •  2025-07-25

苗栗4成充電樁使用僅個位數 曾玟學籲:先在市區或商業區試辦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電動車逐漸成為全球交通趨勢,各縣市紛紛加快腳步佈建充電設施。苗栗縣5月布局電動汽車充電樁、推動苗栗路邊停車管理平台,成為全台第一個導入「路邊停車格」作為電動車充電場域的縣市,並率先取得中央補助、設備全面建置完畢。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今(25)表示,目前設置選址不佳,未考慮實際需求與交通安全,甚至從開始營運到現在,有超過4成充電樁使用次數僅個位數,成效不佳,建議縣府應先在市區或商業區試辦。

苗栗縣府預計要在縣內設置155座電動車充電樁,建置計畫由交通部公路局補助5556萬,再加上縣府自籌款3498萬,目前第一階段已有79座開始試營運,部分站點尚未正式啟用。

縣府指出,根據中央補助機制,充電站建置須「先確定場址並通過審核」才能申請經費,無法先取得補助後再依實際需求彈性設點。換言之,政策推動初期即需規劃具體場址,無法等到完全掌握民眾習慣與熱點後再逐一佈建。因此,苗栗縣採取「先布點、再優化」的策略。

縣府坦言,許多熱門地點的路邊停車格已由各鄉鎮市公所委外經營,縣府無法直接設置充電設施,只能先在尚未劃設的場域進行建置,作為過渡方案。為解決此一問題,縣府已規劃自明年起收回3鄉鎮市路邊停車格統一管理,屆時將能依照電動車實際使用熱點進行「汰弱換強、滾動調整」,全面提升設施效益與民眾便利性。

縣府表示,未來正式營運後,將與合作廠商同步推動行銷宣傳,收集多方意見回饋做為改良原動力,提升縣民與遊客的使用率與認知度。

針對縣府將陸續收回路邊停車管理權,曾玟學表示,「樂見其成」,現階段規則、標準不一,若由縣府負責,將能達到統一規劃、管理之效。但他指出,在尚未劃設的場域進行建置,並非理想決策,未來若要拓展空間或減少都恐造成浪費。

曾玟學舉苗栗縣內YouBike擴展模式,可結合民眾需求及使用回饋,才能達到實質效益,建議應先在市區或商業區試辦,例如一次先設立2槍而非6槍,再依照民眾使用需求逐步調整。

「服務好、效率也要提升。」曾玟學認為,路邊停車就是車主有臨時需求時,可快速充電用,但快充數量太少,加上一般車輛不能停充電車格,呼籲縣府針對違停車輛也要給予一定懲處。

照片來源:取自曾玟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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