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霄社區遭泥流灌入 縣府重罰業者、移送地檢署

  •  2026-04-16

苗栗通霄社區遭泥流灌入 縣府重罰業者、移送地檢署 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苗栗縣在4月3、4日降下嚴重豪雨,各地累積雨量到達300毫米,導致通霄鎮通南里榮華社區發生泥流灌入民宅災情。苗栗縣政府對此表示,經多次進行審查,確認其已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法規,相關單位除陸續分別依法予以從重核處外,並移送地檢署查辦不法。縣府並再次重申,農地應作農業使用,地主應善盡管理責任,切勿隨意提供土地供人堆置土石或進行非法作業,呼籲民眾要守法,共同維護農地價值。

縣府指出,該案土地(通霄鎮南華段1444地號),分別位於都市計畫內農業區及非都市土地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受法律嚴格保護之耕地。經查,該處非法放置移動式篩選(分)機進行作業,並堆置大量不明土石,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

縣府說明,多次審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由主管機關裁處,總計違規裁罰2次,最近1次為114年10月15日裁罰15萬元,115年1月農業處再移工商處認定違規且擴大範圍到非都市土地範圍,故一起開罰第3次,裁罰原因為堆置不明土石、整地,又115年4月8日由農業處率隊再至現地勘查,發現仍持續動工且還有運土至外地,工商處除裁罰30萬違規使用外並移送地檢署查辦不法。另環境保護局亦審認行為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等予以核處。

縣府強調,為展現捍衛國土保安及維護優良農地使用之決心,縣府針對通霄鎮南華段1444地號等多筆土地遭非法堆置土石、違規設置機具案,採取強力執法行動。縣府各局處聯合稽查確認違規屬實後,除重罰行為人及土地所有權人共計45萬元外,並已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絕不寬貸。

另外,針對現場豎立之工程告示牌引發外界誤解一事,縣府特別說明,許可已廢止,該地號雖曾於113年獲通霄鎮公所核准興建農路,然因申請人並未依原核定計畫使用,鎮公所已於114年5月29日正式發函廢止該容許使用同意書。

縣府澄清,該告示牌涉不實,據現地所立之工程告示牌,並非因應原許可由核發機關要求設立。在許可廢止後,該告示牌仍持續留置現場,顯與事實不符且涉及誤導。

縣府呼籲,農地應作農業使用,地主應善盡管理責任,切勿隨意提供土地供人堆置土石或進行非法作業。縣府也會持續透過聯合稽查機制,針對任何違反土地管制行為採「即查即辦」原則,若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一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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