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監性騷判刑7月學生會批台大仍不解職 轟教育部卸責不作為

  •  2026-03-30

照片來源:台大學生會提供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2022年台灣大學一名女舍監涉嫌性騷擾女博士生,包括肢體接觸、傳送性暗示訊息、要求同睡及闖入寢室等行為。案件經監委調查,認定台大未承擔保護揭露性騷擾事件學生權益,提案糾正,促請確實改善。台大學生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歷時3年台大舍監案終判刑,但批評批台大、教育部卸責不作為。

學生會說明,台大「舍監性平申訴案」在本月26日當事舍監遭台北地方法院依據跟騷法判刑有期徒刑7個月,為本案申訴達成一重要里程碑。然而雖在刑事部分已有判刑,針對台大的行政部分也在去年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並要求重啟程序後,校方至今仍拒絕重啟性平調查、負監督責任的教育部仍持續神隱。

受害學生與台大學生會協同新北市議員黃淑君、立委張雅琳及伍麗華,於今天開記者會,強力抨擊校方對應法院在刑事與行政部分已經一再證明本案顯有違反法令之處,卻仍尸位素餐,控訴台大繼續在本月以「本案已調查完成,不再予以受理」為理由,持續2度傷害並以行政手段阻撓受害人救濟。

學生會指出,在去年11月24日行政判決勝訴後召開的記者會,教育部長鄭英耀也親口於媒體前指出「學生希望學校不要再提上訴,我想也應該有一定的道理。」此外,其實在去年教育部內性平會中,也曾有決議白紙黑字要求台大「請學校持續關注訴訟進度,並於判決結果出爐後,依規定妥適處理。」同時要求台大性平會「限期」完成本案再次審議,然而時至2026年的3月仍未有所進展。

學生會表示,但同樣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0條第3項規定,事實上,在面對台大裝聾作啞的應對後,教育部具有權限,選擇以教育部內性平會審議,決議依法視同台大性平會的決議。

對此,學生會提出3大訴求:台大行政訴訟已經敗訴,應停止上訴、重啟調查;教育部應擔起主管機關責任,以部內性平會審議本案;被告舍監已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台大應立即解除其一切職務。學生會要求,校方具體且公開說明該舍監目前於校內的完整任職狀況,並立即啟動相關處置程序,全面解除該舍監在校內的一切職務。

學生會呼籲,本案持續超過3年,台大仍繼續無動於衷、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甚至包庇加害人並排除受害者的救濟權利。比如該舍監刑事一審已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刑,台大雖於去年表示當事舍監已不再擔任舍監一職,但仍拒絕說明該時任舍監是否仍以任何其他形式持續於校內任職。

學生會強調,在現在刑事判決已確定的情況下,台大應該解除其在校內一切職務以保障校園性平安全。另外,曾涉入本案的教育部時任葉次長在去年末曾遭台北市社會局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保密規定,處罰新台幣5萬元罰鍰。然而時至今日,葉前次長仍持續提起訴願,不願意真切承認其所作所為、逃避責任。

該性騷案發生後,接著又衍生網路騷擾與洩漏個資行為,學生會譴責,案件當事同學在訴訟期間,持續在社群平台Dcard遭匿名網友威脅騷擾,甚至被違法洩漏、公布姓名、系級,乃至其住宿等敏感個人資訊,更有人對當事同學進行人身威脅。學生會呼籲各界,停止匿名攻擊當事人並洩漏他人隱私,相關案件也已進入檢警司法程序,請勿以身試法。

學生會表示,當事人歷經3年半的煎熬,終於盼到公道。刑事法院的有罪判決,以及行政法院對台大的敗訴認定,證明學姐從未說謊,反而是台大與教育部的制度有許多急需改進之處。這3年半以來,學姐獨自面對制度的冷漠、網路的惡意,以及一次又一次被迫重述創傷的折磨。所以,學生會要求相關單位立即進行制度檢討與改革,讓未來的受害者,不必再走上這條漫長且痛苦的道路。

照片來源:台大學生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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