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金管會、郵局詐騙還款應加速 邱志偉:勿讓受害者二次傷害

  •  2024-06-21

籲金管會、郵局詐騙還款應加速 邱志偉:勿讓受害者二次傷害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鑒於近年詐騙案件猖獗,造成國人重大財務損失,為取回受騙款項,國人需要和銀行共同合作,才能及早取回受騙款,但卻因為公文往返之故,讓受害者未能成功取款,形同二次受害。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21)日召開記者會,金融監管固然重要,但返還受騙款項應當更加簡政便民,呼籲金管會、郵局應制定具體還款時間,並以保護受害人為最高原則。

邱志偉表示,近期接獲陳情爆料指出,受害者先是帳號遭LINE盜用,詐團假冒受害者身分四處借款,受害者朋友誤信上當,因此匯款給郵局人頭帳戶,雖然已及時請郵局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因此未能提款,但郵局仍堅持要取得「人頭戶」同意,才願意返還受騙款項。

根據郵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自2020年1月至今年5月為止,警示帳戶共計5萬6千多戶,較10年前的統計數據為4萬7千多戶,驟增許多。

邱志偉指出,在政府近年積極打詐下,警示帳戶卻不減反增,代表郵局從源頭開戶就不夠嚴謹。以本次爆料受害者所遇到的狀況,該戶持有者為外籍移工,極可能為詐團做為詐騙所得提領之用,顯見開戶就不夠嚴謹。

邱志偉接著表示,從郵局所提供的數據來看,過去5年警示帳戶剩餘款已返還被害人,共計4069戶、4億1597萬;但這中間高達43889戶雖列為警示戶,所餘款項不足1萬元,以詐騙金額龐大來看,43889戶應屬詐團成功提款之帳戶。換言之,郵局內有高達4萬多戶是詐團能輕易取款所用。

「郵局返還受害者款項時間最長可達3個月!」邱志偉說,但對於受害者來說,每一天都是煎熬,應當以最速效率,只要受害者能向警方報案並查證屬實後,就應返回款項。另外,也應該降低與人頭戶溝通的必要,跟詐團車手並無溝通成功之可能性,郵局不應本末倒置。

針對警示帳戶還款流程,邱志偉表示,金管會僅有規範性說明,並無具體論述時間長短。而金管會上次修正該辦法已是2014年,距今整整10年,早就不符當前數位銀行、詐團作業不斷更新之狀況,金管會應盡早提出管理辦法修正,以讓郵局等金融機構有所遵循。

此外,邱志偉也認為,根據郵局警示帳戶餘款返還作業流程,時間點亦不夠清楚,易使受害者求助無門且感覺受二次傷害。他說,郵局應當降低警示戶及提款成功之可能,而非旁觀被害者的金錢損失。

為了有效提升金融監理單位和郵局受詐還款,邱志偉向金管會、郵局提出2點訴求。第一、金管會應修訂「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針對警示帳戶還款流程,提出具體時程;第二、郵局應嚴查人頭開戶情形,針對還款流程之時間點應當更加明確,重新修訂內部還款作業流程,讓國人不二次受害,應當簡政便民為最高指導原則。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張曉萍表示,已有在打詐專法草案中提出只要針對司法警察機關提出佐證,就能盡速返還受害者的款項;後續也會針對打詐專題提出相關子法,讓配套更完整。

中華郵政協理陳棟梁則表示,目前郵局內部還是要有制度遵循,有時即便按照制度都可能被提告,因此並非不願還款。他說,樂見未來打詐專法通過後,將有更多明確制度讓郵局處理還款流程更順暢,同時也能兼顧2840萬儲戶的安全。

會後,中華郵政也將按照委員記者會的提醒,在內部制度規定部分,重新檢討規則,盡速返還受害者款項,讓流程更為便民。

照片來源: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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