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臉好腫!拿弱勢辯護普發現金 陳柏惟舉一例批違憲

  •  2025-07-17

李柏毅臉好腫!拿弱勢辯護普發現金 陳柏惟舉一例批違憲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訂對國人普發現金1萬元。立法院民進黨團及行政院齊喊違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柏毅近日在政論節目上護航,指稱普發現金可以直接幫助弱勢民眾生活;而前立委陳柏惟則舉例,國民黨籍時任行政院長李煥曾認為國會提出「加發公教人員半月獎金」是違憲,重重打臉李柏毅。

針對普發現金1萬,立法院國民黨團日前表示,全體立委苦民所苦、急民所急,決議將個人的1萬元現金,全數捐贈予社福機構,以實際行動協助社會上有需要的民眾,一起救經濟、顧民生、助弱勢。

李柏毅指出,普發現金可以直接幫助弱勢,因此無論捐多少,1萬、5萬也好,1千也罷,因為那代表的是心意,「你可以覺得國民黨普發現金是為了選舉,但是不要說捐1萬出來是別有居心,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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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柏惟提出質疑,藍營立委目前面臨大罷免劣勢,甚至可以形容是「鼻青臉腫、嘴角流血、眼角泛淚、衣服破爛地說我要給你1萬,你相信嗎?」他進一步表示,況且普發1萬尚未領到就說要捐出來,恐怕是別有居心,想挽回726大罷免投票的頹勢。

陳柏惟也指出,1990年代李煥認為國會提出「加發公教人員半月獎金」是違憲,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後確定違憲。他抨擊國民黨普發現金「只是在騙」,過去的普發現金案例,必須是行政院提案、立法院修法,並形容「立法院沒有錢包,立法院也沒有錢」。

李煥認為國會提出「加發公教人員半月獎金」涉及違憲,1990年2月10日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最後,在時任司法院院長林洋港主持下,作成釋字第264號解釋,宣告立法院增加支出的提議違憲;理由為「憲法第70條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以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庫、翻攝自陳柏惟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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