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補償到共好 苗栗縣府推「健康、利潤、建設」三位一體

  •  2026-04-27

從補償到共好 苗栗縣府推「健康、利潤、建設」三位一體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苗栗報導

針對苗栗縣境內油氣井與能源設施的回饋金制度優化,苗栗縣政府今(27)日表示,感謝立法委員協助爭取合理的能源補償金,但這僅是「制度補漏」,屬於鄉親的「基本公義」。然而,縣府願景不止於此,參考國外經驗與國內其他能源補償案例,苗縣府指出,除了「現金直發」模式之外,更要致力將能源回饋機制轉化為具永續性、保障性的「在地長期利潤」,朝向「健康保障 、利潤分成 、公共建設」三合一的進階模式發展,真正做到「資源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補償只是起點,共好才是目標。」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苗栗推動能源回饋制度升級,正是希望從過去單一補償思維,邁向兼顧健康保障、利潤共享與地方建設的整體治理模式,讓在地居民不只是承擔影響,更能成為長期受益者。

苗栗縣政府指出,現金直發雖然最為直接,但難以長期維持補償紅利,參考美國案例,開採利潤會撥入「主權基金」或「地方信託」,讓居民除了享有基本現金外,更擁有較優的社會福利,這才是長遠之道。而所謂「進階版」的回饋模式,是針對油氣井對於環境或人體所可能造成的傷害,加以補償,因此可分為以下5種形式;

首先是建立「長期環境監測與醫療補貼」,建議由經濟部或中油出資,委託公正第三方學術機構,定期為周邊居民進行專案健檢,並在能源設施1.2公里範圍內廣設感測器,將即時空品、地下水監測數據公開在手機APP或里辦公室看板。這種提升「心理安全感」的回饋,有時比現金更有價值。

其次、轉化「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鼓勵地方運用回饋金成立合作社,投入綠能發展或在地小農產品開發,讓回饋金轉化為「生財工具」而非一次性消費資產。此外,苗栗是全國重要油氣產地,針對影響範圍內的住戶提供瓦斯費打折或電費補貼,可在鄉親的生活成本上提供更有感的回饋。

第三部分,可採行「特許權利金」模式,讓回饋金應連結利潤分成,打破目前「固定預算」回饋模式,改採「營收分潤」,當國際能源價格上漲或油井產量大增時,回饋金應隨利潤比例浮動增加,讓鄉親覺得自己是資源的「共有人」,而非單純受害者。

第四部份,應將回饋金集中投入於範圍內的公共建設優化,例如長照據點、共融公園或圖書館等,並針對受影響範圍內的學子,提供從國小到大學的專屬獎助學金,解決地方人才流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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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必須是擴大認定標準,目前的 1.2 公里採「直線距離」,卻忽略了環境足跡可能會因為地形與風向,造成不同的影響,因此,應採用依據科學實測的「影響擴散區」來定義補償範圍。例如,住在直線距離 1.3 公里但正好位於地形下風處的住戶,理應獲得比照第一類的補償。

苗栗縣政府表示,國內案例如蘭嶼及部分核電廠曾嘗試將回饋金轉化為「全民保險金」,提供額外保障,這也是值得參考的方向,呼籲地方代議士與鄉親在發聲時,除了合理的補償金外,可優先向能源單位提出「額外提供專屬受影響區的定期健檢補貼」,畢竟鄉親更重視的是「身體健康狀況」,苗栗縣政府將與鄉親同心協力,繼續為爭取合理的環境公義與全民福祉而努力。

照片來源:苗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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