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補習疑遭霸凌吞食磁鐵 台南教育局長親上火線說明

  •  2026-02-02

學生補習疑遭霸凌吞食磁鐵 台南教育局長親上火線說明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南報導

針對近日社群平台反映台南市安南區某補習班疑似發生學生衝突,導致學生吞食磁鐵等異物一案,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今(2)日上午於永華市政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事件處理時序、通報流程,以及對補習班違規情形的行政裁處結果,強調全案皆依法即時處理,並無延宕或隱匿情事。

台南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台南市自108年起即確立對性平、霸凌及體罰事件「零容忍」立場,並落實「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的處理原則。

鄭新輝表示,本案家長已正式提出霸凌申請,學校亦依法組成霸凌調查小組,並於本週啟動調查程序,以釐清事件全貌。他說,教育局除責成學校持續關懷受傷學生身心復原狀況,並提供必要輔導,也將一併對相關行為人進行輔導,確保學生身心發展需求獲得妥善照顧。

針對補習班未能提供事發時段監視器畫面一事,補習班業者表示硬碟於事後發現毀損並送修。教育局則指出,後續將進一步查證是否涉及刻意滅證,倘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從嚴裁處,並強調尊重家長依法向警方備案及提起司法訴訟的權利。

在事件處置時序方面,教育局說明,校方導師於1月29日上午接獲疑似被行為人家長訊息,內容僅提及學生在補習班發生狀況並已向警方備案。導師察覺異狀後,當日下午主動聯繫補習班,始得知學生吞食磁鐵事件,並立即通報校內學務主管。校方確認屬校外學生間衝突事件後,已於1月30日完成校安及社政通報,符合24小時通報規定。

教育局指出,於1月30日派員前往補習班稽查時,現場查獲7名國小學生於補習班2樓進行午休,屬違規經營課後照顧(安親)業務,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此外,教育局表示,補習班未將教學人員登錄於補習班管理系統,屬違規聘任教職人員,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另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學生吞食異物事件,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移請社會局依法裁處。

教育局補充,目前吞食磁鐵的學生已由醫師評估,並開立藥物協助異物自然排出,相關醫療處置均依專業判斷進行。學校及家防中心已於1月31日協助家長完成霸凌申請並向警方提告,後續將持續關注學生身心復原情形,提供必要支持。

教育局最後重申,立案補習班不得違法兼辦課後照顧業務,聘任教學人員亦須依法完成登錄並經核准,呼籲業者務必依法經營。家長如發現補習班違規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教育局社教科專線通報,市府將即時查處,以確保學童在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中成長。

照片來源:台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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