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駐菲代表徐佩勇性騷噁稱「胸部漂亮」遭彈劾 監院糾正外交部

  •  2024-06-03

照片來源:駐菲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外交官屢爆MeToo事件,監察院今(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此不僅影響個人聲譽並嚴損我國形象,台駐菲代表徐佩勇涉職權性騷擾,經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深入調查後,徐遭彈劾、移送懲戒法院,監院並糾正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知悉職場性騷擾時,未能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也請外交部議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違失人員,以確保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監委調查時發現,前駐菲律賓代表處簡任第14職等大使徐佩勇,分別於民國111年12月7日觸碰乙女,並且有性意味的言語;12月9日要求看乙女的胸部;12月15日及22日當面向乙女道歉後,仍然未停止性騷擾行為,於112年1至3月間多次以乙女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為由,觸碰乙女的身體。

監察院表示,徐佩勇身為駐外機構館長,原本應營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發生,竟然利用公務上的權勢及機會,多次性騷擾菲律賓駐處乙女,讓乙女感到非常不舒服、沮喪、恐懼、憤怒,甚至因此長期失眠,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

監察院在113年5月全票審查通過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對徐佩勇提出的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接著並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外交部,並請外交部議處菲律賓駐處違失人員及加強宣導與教育訓練。

糾正案文並指出,112年4月間外交部從國安系統得知徐佩勇疑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前部長吳釗燮4月11日立即要求徐解職返台,但之後外交部並未依規定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再者,直到112年6月9日匿名人士在PTT爆料,甚至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及照片,並經媒體引用報導,外交部始著手積極處置,確實有違失。

照片來源:駐菲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

3位監委指出,雇主依法有防治責任,並於知悉有性騷擾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而菲律賓駐處陳姓秘書為辦理性騷擾防治業務及受理申訴的專責人員,卻欠缺相關教育訓練。陳員早知乙女遭受性騷擾,也知道徐佩勇對乙女說出「胸部漂亮」,卻消極處置,致使乙女持續遭受徐佩勇性騷擾,直到112年3月22日乙女再也無法忍受,但又擔心該駐處無法公平處理,於是請求我駐外的1名國安人員協助舉報。

本案爆發後,外交部雖陸續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陳員也有參與,卻毫無自省檢討,在本院詢問時還強辯:「當妳有聽到時,馬上就跑去跟當事人直接面對面地談論嗎?」「請問法令有寫得很清楚要馬上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嗎?」「是不是在當天晚上馬上就要跟當事人講:『對不起,妳是不是被性騷擾了?』」凸顯外交部的宣導及教育訓練成效不足,也有疏失。

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另發現,外交部基於近來駐外館處發生多起性騷擾事件,雖已再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卻未能追蹤掌握外館相關人員實際參與狀況與學習成效,均凸顯外交部防治宣導與訓練仍有加強精進空間,應予檢討改進。

照片來源:駐菲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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