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財損每年破百億 洪孟楷建議參考新加坡用重典

  •  2025-10-17

台灣詐騙財損每年破百億 洪孟楷建議參考新加坡用重典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台灣詐騙財損一年高達百億,根據打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2025年每月被詐騙金額從60億至90億不等,立委洪孟楷今(17)表示,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規劃,未來凡涉入詐騙或與詐騙相關罪行者,將可能面臨鞭刑處罰,台灣也應思考「能不能做」、「怎麼做」以遏止詐騙橫行。

「亂世用重典,才能嚇阻詐騙。」洪孟楷指出,僅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造成的損失就達新台幣約107億元,目前新加坡對詐騙罪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與罰款,但案件數與金額仍不斷攀升。新修法草案中,凡替詐騙集團洗錢、提供身分資料、或擔任車手者,最高可處12下鞭刑;若為犯罪集團成員,更可達24鞭;依新加坡法律,18至50歲成年男性最高可受24鞭處罰。

洪孟楷認為,台灣被詐騙金額是新加坡3倍,能否借鏡作未來修法的參考依據?至於外界提到,鞭刑恐違反人權,他則強調,人權是人民免於被詐騙、被酒駕撞死、兒童不受虐待、快樂長大,而非用以捍衛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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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的意義,不只是懲罰,更是一種制度的信任。」立委羅廷瑋表示,詐騙、酒駕、性侵、家暴,這些年來的悲劇,讓社會的憤怒與不安不斷累積,立法院修法加重刑罰、擴大追訴範圍,但結果卻總是讓人失望。他說,在現實中,許多加害者依舊一再重犯、假釋出獄,而受害者與家屬卻要承受一輩子的傷痛,政府此刻更應該反思,刑罰體系,是否真的具備嚇阻力?執行機制,是否還能讓社會感受到公義?

羅廷瑋認為,刑度必須能夠與社會痛感站在一起,對詐騙、酒駕、性侵這些高民怨犯罪,刑期若仍偏低、量刑落差過大,就無法產生應有的震懾效果。另外,執行必須嚴謹落實,以現行法令,再多條文、再高刑期,若假釋寬鬆、監控失效、金流凍結不及時,法律只會淪為安撫社會情緒的文字遊戲。

羅廷瑋強調,司法體系要恢復人民對「正義」的信任。刑罰不是社會報復的工具,而是國家維護秩序的承諾,要讓民眾相信,司法是公正的,罪行會被查明、刑責會被執行、再犯會被防範。他說,這需要的不只是修法,而是檢察體系、執行機關、矯正制度的全面整合與自我檢討,唯有如此,法律才不會只停留在紙上,而能真正落實在民眾的信任裡。

羅廷瑋感嘆,法務部往往以「不符體制」或「涉及人權爭議」為由拒絕討論,但他仍希望能爭取更多社會共識,台灣缺的從來都不是法律條文,而是制度的執行力與政府的決心。一個健康的司法制度,不必靠痛楚維持秩序,但也必須讓人清楚知道,壞人會被懲罰,善良的人會被守護。

照片來源:取自國會頻道、羅廷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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