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稽查中藥蒲公英驚爆「摻異物」! 業者拿錯完全不同兔兒菜

  •  2024-10-28

北市稽查中藥蒲公英驚爆「摻異物」! 業者拿錯完全不同兔兒菜 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愛自行購買中藥材食用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布113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結果,在一件可用來止瀉、改善腸胃不適跟肌肉疼痛的中藥材「台灣蒲公英」中檢出「異物」,清查發現,原來是上游業者拿錯外觀類似的「兔兒菜」,兩者雖同為中藥材,但功效卻完全不同,已開罰新台幣3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這一波是前往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3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只有1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有問題的中藥材是在新昭安蔘藥行被抽驗到的「台灣蒲公英(有效日期:115年3月3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檢出「含兔兒菜」,來源廠商為雲林縣新成堂中藥房,
移請雲林縣衛生局處辦,經雲林縣政府以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3款依第90條第2項規定裁處3萬 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蒲公英」作為中藥材使用,具有止瀉、改善食慾不振、腸胃不適、關節跟肌肉疼痛的功效,而「兔兒菜」也是中藥材,外觀與蒲公英相似,均是小黃花,但功效大不同,主要是止瀉、消腫。

林冠蓁指出,經清查發現,上游業者供稱此次「蒲公英」混入「兔兒菜」是不小心拿錯原料,提醒消費者,若有使用中藥的需求,務必要尋求專業中醫師的處方,針對個人體質及疾病下手,不要自行購買中藥材,以防濫用或誤用都會傷身。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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