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10/11合法開賣 攜帶入境照重罰500萬!國健署長曝理由

  •  2025-09-17

加熱菸10/11合法開賣 攜帶入境照重罰500萬!國健署長曝理由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健署有條件通過二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可以上市販售,其中一家最快10月11日就可以開賣,但民眾出國旅遊千萬別踩雷,以為就可以大買特買,自行攜帶加熱菸入境,依舊會被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17)日表示,這是因為目前國內核可的14個品項在國外通通沒有販售,所以民眾帶回來的都是違法加熱菸,千萬不要因為不知道而受罰。

歷經兩年半審查,國健署是在今年7月底正式宣布有條件通過二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可以上市販售,並於9月12日完成其中一家業者的上市前文件核定,業者最快可於10月11日上市,共8個品項;另一家業者也正進行法制程序中,上市腳步也快了。

加熱菸上市日期定了,不少使用者以為自此可以自行從國外攜回,卻可能荷包大失血!沈靜芬強調,目前國健署合格通過的這二家加熱菸業者、14個品項,包括其組合元件,業者表示在國外通通沒有販售,也就是說,國外看到的加熱菸沒有任何一個是跟已經通過我國健康風險評估的相同品項,所以都是違法的。自行攜回可能面臨5萬至500萬罰鍰。

沈靜芬說,至於後續國外會不會有相同的品項,能不能攜帶跟攜帶的量?跟現行紙菸的規定要不要一致?衛福部持續還在跟財政部溝通,一有相關規定就會公告出來。

另一方面,沈靜芬表示,加熱菸正式上市開賣後,相關的超商陳列方式,會跟紙菸一樣,按《菸害防制法》的法規定去規範,但組合元件的加熱器,依法是不得展示的,不只不能擺出實品、也不能有照片展示。

沈靜芬說,加熱菸也不能在網路通路販售,國健署一直都有在稽查,只要一查到就會立即開罰,同時要求網路業者下架或停止解析。再度提醒民眾,網路購買加熱菸跟海外攜回加熱菸都是違法的行為,不要因為不知道而受罰。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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