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獲第12勝!誣控CNEWS匯流新聞網「假新聞慣犯」 信義房屋等4媒體遭判刪文

  •  2025-05-29

再獲第12勝!誣控CNEWS匯流新聞網「假新聞慣犯」 信義房屋等4媒體遭判刪文 7

CNEWS匯流新聞網編輯部/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就匯流傳媒有限公司(CNEWS匯流新聞網)控告信義房屋及三家媒體公司名譽侵害一案作出判決,認定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信義房訊知識網)、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ETtoday房屋雲網)、今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周刊網)及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中時新聞網)所刊登的「匯流新聞網為假新聞慣犯」相關報導屬不實指控,侵害CNEWS匯流新聞網的名譽與商譽,因此裁定四家媒體須刪除該報導。

根據判決內容,信義房屋於2023年5月5日撰寫標題為「假新聞慣犯!匯流新聞網上月才敗訴 再度報導信義房屋不實新聞」的新聞稿,並於隔日對外發送,此文隨後被ETtoday房屋雲、今周刊及中時新聞網全文轉載。報導中不僅指控CNEWS匯流新聞網散播不實資訊,還以「假新聞慣犯」稱之,語氣貶抑且具攻擊性,對CNEWS匯流新聞網聲譽造成重大損害。

然而本網在爭取前員工案上訴三審改判的過程中,CNEWS匯流新聞網又接獲民眾投訴,質疑信義房屋協同投資客將一間房屋在半年內轉售兩次,價差高達162萬元。經查證後,CNEWS匯流新聞網於2023年5月5日及6日刊出報導「【有影】消費者控 售屋半年又被轉售 價差高達49% 信義房屋回應了:有整修新裝潢及補登陽台等」,內文完整呈現投訴內容及信義房屋兩次回應與說明資料,屬平衡報導。然而,信義房屋隨後發布上述「假新聞慣犯」新聞稿,聯合三家媒體轉載,對CNEWS匯流新聞網造成名譽與商譽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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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太太一度懷疑先生聯手房仲,自己偷藏百萬私房錢,後來更發現兩次交易都是由信義房屋處理仲介成交的,才讓自己一時混淆、差點誤會先生、引爆家庭革命。

法院指出,「慣犯」一詞意指「故意反覆為之的不法行為」,信義房屋稱CNEWS匯流新聞網為「假新聞慣犯」及「再度報導不實新聞」等用語,明顯是在指控CNEWS匯流新聞網是「故意製造不實內容」。此外報導中用詞如「再度刊登」、「執意刊登」、「刻意誤導」、「公然藐視法律」、「自動棄守新聞倫理」等,均屬強烈指責,並非單純描述疏失,而是認定CNEWS匯流新聞網「故意為之」。

判決也強調,即便CNEWS匯流新聞網針對半年轉售差價案有兩版本報導,該變動是因為接受信義房屋回應後,做出平衡與更新,並非惡意捏造。即使部分措辭尖銳,內容仍符合事實,也未對信義房屋造成實質損害。報導中涉及的投訴夫妻其質疑亦獲法院認可,並無虛構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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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也明確指出,「錯誤報導」、「不實新聞」與「假新聞」雖都可能與事實不符,但「假新聞」通常指故意編造,與單純錯誤或疏失不同。信義房屋稱CNEWS匯流新聞網為「假新聞慣犯」,性質即屬故意指控,然而CNEWS匯流新聞網的報導並未具備故意成分,依法不符合「慣犯」定義。

法院最終裁定,信義房訊知識網、中時新聞網、ETtoday房屋雲網與今周刊必須刪除該篇報導。儘管部分被告辯稱自身僅為轉載平台,並非報導撰寫者,但法院認為該報導屬具爭議性內容,媒體平台應盡合理查證責任,特別是在無法取得報導對象的反駁說法、未查證即全文刊載情況下,仍須負一定法律責任。三家媒體未就事件本身或當事人說法進行平衡報導,亦未查明前述轉售案背景,導致讀者誤以為CNEWS匯流新聞網蓄意造假,形同「貼標籤」,構成過失侵權。

針對本案判決,CNEWS匯流新聞網發表聲明表示:「媒體的第四權是監督社會與權力機構的重要力量,若媒體在查證與平衡報導後仍遭誣指為『假新聞』,不僅打擊新聞工作者信心,也會傷害社會對新聞自由的信任。此次判決還原事實,也保障了專業媒體不受惡意中傷的基本權利。」目前判決尚未確定,被告是否上訴仍待觀察。本案也提醒新聞業界,面對快速傳播的資訊時代,除了查證事實,更需重視對新聞倫理、平台責任與名譽權保障的平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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