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 陳培瑜、林月琴:衛福部應補漏洞

  •  2024-05-15

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 陳培瑜、林月琴:衛福部應補漏洞 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針對現行兒少法實施過程中,因未有明確規範相關公告姓名裁罰處理作法,致使桃園市出現將違反兒少法的行為人,公告名單下架狀況;民進黨立法委員陳培瑜今(5)日表示,從去年起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導致家長查詢不到對兒少不當對待的行為人。

陳培瑜說,除了跨部會之間案件有無法串接的情況,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況,也沒有統一的辦法。她說,如目前桃園市自訂規定,不分情節嚴重性,虐待兒少的行為人在公告3年之後,就會全面下架。

陳培瑜今年3月質詢中,向衛福部強調此嚴重性,要求訂定子法,讓各縣市有明確的公告方式,包含說違法行為及公告的期間;然而直到現在,衛福部仍讓兒少暴露於可能接觸到不當對待的行為人,家長卻無法查詢的風險當中。

立委林月琴指出,桃園這次被抓到下架名單中,違反是兒少權法49條,是對小朋友相當嚴重傷害。包含身心虐待、不正當對待行為、屢次施暴、推導重摔等,目前兒少權法有規定違反相關法規依法公布姓名,但未說明下架時間,導致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

林月琴說,本次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資訊時效性,公布3年後下架,衛福部同意這件事嗎?如果同意的話,想請問下架的法源依據為何?如果未同意,又為何地方政府可以各自採取不同做法?衛福部有無督管確認?

桃園市議員許家睿指出,去年在質詢桃園市政府的時候,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不適任教保人員,網站上沒有搜尋的功能,每個案件是逐筆公告卻無法作姓名的搜索,不便民眾查詢,同時也發現公告的資料有缺失,無法往前追溯過去的資料。

許家睿表示,已要求桃園市政府更新系統,雖然今年有新增搜尋功能,但相關資料還是有3年時限而下架的情況,甚至市府提供議員的下架名單也匿名行為人,這是漠視民眾知的權利,強調保障兒少權益不該有時效性。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回應,目前兒少法內並未規定公告姓名的期間,因此確實有各縣市政府自行下架的狀況,長期而言,需要研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周道君表示,另有3項短期措施,已於5月3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將違反兒少法裁罰案件,一律登載在中央政府管理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全國違反兒少法公告專區。他說,過去各縣市自行登錄在地方政府官網頁面的案件,皆要求補登回中央CRC網站;各縣市目前公告的頁面須加設超連結至中央CRC網站。

照片來源: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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