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暴力報導新指引仍無法揭露狼師 王鴻薇、闕枚莎:衛福部耍人

  •  2024-09-06

兒少性暴力報導新指引仍無法揭露狼師 王鴻薇、闕枚莎:衛福部耍人 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衛福部8月12日公告的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台北市議員闕枚莎,今(6)日偕同相關單位召開記者會。闕枚莎指出,該指引仍規定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的資訊,使得結論上還是不能夠揭露這些狼師資訊,讓兒少及性暴力事件還是會被隱匿;王鴻薇則表示,指引未定有可行方式,像是審議委員人數、審議原則規範都沒有,公告的這10幾天來讓許多媒體、地方政府無所適從,質疑中央根本沒有想解決問題。

​闕枚莎表示,事實上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加害者與被害者許多資訊本就高度重疊,她提出質疑,如果按照衛福部的指引,試問包含過去那些令人遺憾的虐童案、兒少性暴力案件,到底哪些案件報導可以解套揭露真相?

闕枚莎舉例指出,有媒體過去曾報導「恐怖育幼院關黑牢吃餿飯」等事件,具高度公益性,卻因刊出兒少寫給檢察官的文件,被認定該「字跡」足供辨識身分,受罰3萬元,無不加重媒體對兒少新聞的寒蟬效應。

「到底政府標準為何?」闕枚莎也質疑,根據衛福部資料,111、112年裁罰案件就有26件,「媒體都在問到底該怎麼辦,請衛福部應該給社會各界一個交代」。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吳亞凡科長也表示,雖然衛福部新指引第5點規定,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的事件內容,可以適度報導或揭露,惟現行該法令未訂有具體實務可執行方式,例如審議委員成員人數、審議原則等規範等,建議明確具體明訂,以便行政機關遵循辦理。

​王鴻薇表示,這次衛福部所提出「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就是因為兒少法69條第2、第3項都有規定,「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讓政府、媒體即便知道加害者資訊,但因為與被害者資訊高度重疊,太容易反推被害者資訊而不敢報導,反而保護加害人,更讓無辜兒少再度受害。

王鴻薇進一步表示,衛福部的指引第5條第1項,又加註但書「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繞了一大圈還是沒解決問題,「根本是耍人、敷衍社會大眾」。

王鴻薇強調,之所以有這份指引,就是源自於之前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爆出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但媒體擔憂兒少權法第69條,要求不得揭露兒少事件身份資訊而集體噤聲,但如今同樣案例,有這個指引難道就敢報導嗎?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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