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來開匯/僅一套消防衣撐10年 陳弘樺曝基層裝備困境

  •  2025-08-06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陳弘樺今(6)日接受《中午來開匯》節目主持人黃光芹專訪,回憶敬鵬PCB工廠火災現場時指出,上班時即趕赴現場支援救護勤務,負責協助治療與送醫任務。他說明,該廠內部因存放強酸強鹼,受熱燃燒後產生劇烈酸氣,空氣中彌漫刺鼻氣味,即使戴口罩也不停咳嗽,環境極為不適,連火災隔日仍有餘煙與酸蝕蒸氣。

陳弘樺補充,多位消防員到場待命,持續進行殘火處理與輪班替換。他指出,印刷電路板(PCB)工廠內只要有酸性物質,燃燒或蒸氣釋放後都可能造成空氣高度酸化。

針對重大火警應變時效與判斷準確性,陳弘樺強調,第一時間報案內容極為關鍵,應包含人事時地物、起火樓層、是否有人員受困等細節,才能使抵達現場的消防人員有效運用戰術資源。

舉明揚國際屏東廠火災為例,陳弘樺表示,當時現場人員掌握不全,對於化學品的種類與儲放位置也未掌握清楚,可能會在資訊不明情況下冒然進場,而導致傷亡。他說,可能才剛到現場,就爆了,廠方雖提供置放圖,但若與實際擺放位置不符,將讓現場判斷風險大增。

針對若進入火場後才發現異狀,應否撤離的問題,陳弘樺指出,現行《消防法》雖納入退避權,但相較《職安法》第18條所保障的範圍仍不夠全面。他說,《職安法》則是「只要我覺得現場不安全,我就可以撤離」,毋須等待指揮官命令,能在第一時間自我判斷風險並脫離危險,可能一腳踩進去,發現煙跟火的狀況不太對,消防員可主動要求馬上撤離。

陳弘樺指出,目前《消防法》所保障的退避權,前提為現場無人命危險,然而若報案時未能即時掌握是否仍有人受困,將使救援策略難以靈活調整。他強調,如果現場沒有人受傷受困,救火戰術方式會完全不同。

在制度設計方面,陳弘樺說明,《職安法》由獨立主管機關監督,且檢核由外部聘請單位執行,有助於避免「球員兼裁判」。另外,他也指出,消防廳舍多半為老舊建築,無論出勤動線、水質管理或儲物規劃,皆可能不符現行職安標準。

以自身經驗為例,陳弘樺表示,在敬鵬火警後,桃園市政府才開始發放第二套消防衣,自己是工作10年後才拿到第2套;早年經費有限,每人僅有一套裝備,破損時往往僅能縫補、難以替換。他說,當時若需修補反光條或其他損耗部位,只能送回合作廠商處理,無法修補者報廢,若庫存允許才會補發備件。

對於熱顯像儀等輔助裝備的取得,陳弘樺指出,以前幾乎沒有,全靠學長傳授經驗帶學弟上火場;當無輔助裝備時,只能憑火、煙變化研判異常,一旦錯判,風險大增。

另外,陳弘樺表示,桃園目前出勤案件中約2至3成為車禍案,多數情況為消防救護車先抵達現場,派出所警力稍晚到場。他分析,警方多採線上巡邏調度機制,反應速度會受位置影響。

談及疫情期間的特殊勤務,陳弘樺坦言:「光跑專案就滿累的。」他指出,穿脫防護裝備困難,加上當時不能開空調,在高溫中出勤如同「悶在裡面」。再加上染疫風險壓力。針對是否遇過醫療機構拒收狀況,陳弘樺回應,大多由衛福部統籌調度,「比較少遇到拒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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