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網稱捐款達7.2億元」是假訊息 花蓮縣府:僅224萬餘元、懇請持續捐款

  •  2024-04-05

【有影】「網稱捐款達7.2億元」是假訊息 花蓮縣府:僅224萬餘元、懇請持續捐款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花蓮外海4月3日上午發生規模7.2地震,全台有感,影響所及花蓮縣最深,至今已造成10人罹難,多人受傷,建物倒塌、道路多處毀損,急需外界幫助,此時卻有不肖人士指稱花蓮縣府善款總額已高達7.2億元,並質疑用途流向;對此,花蓮縣政府今(5)日嚴正駁斥網路不實謠言,並指出「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0403地震公開募款,截至4月5日凌晨0時,僅224萬1105元確定入帳,請民眾勿信並持續捐款。

花蓮縣政府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依行政院113年4月3日公告花蓮縣全縣為0403重大災區後,旋即以「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為0403地震公開募款,惟截至4月5日凌晨0時捐款僅224萬1105元確定入帳。花蓮縣府指出,網路未經查實的謠言宣稱縣府已獲數億捐款,對募款影響甚鉅。

花蓮縣政府表示,秉持公開透明原則,災害初期每日9時、15時、21時會於「花蓮縣政府0403震災資訊專區」最新消息及捐款/捐贈資訊,即時公告捐款入帳金額,歡迎民眾查閱。

花蓮縣長徐榛蔚感謝諸多企業表示願意捐贈大筆金額拋磚引玉,惟實際捐款情形可能因轉匯至臺銀帳戶時間差,或企業先於新聞告知捐款金額,但尚未捐款而有落差,故仍需外界持續捐助「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號:018-038-098191(004臺灣銀行花蓮分行)。縣府期待,公私部門協力,災後復原工作能順利進行,讓民眾盡早恢復正常生活。

民眾、企業的捐贈可協助災區度過難關,報稅時也能作為所得稅扣除額,此次震災對縣府捐款不受金額影響可全額申報。另簡化行政,花蓮「愛.分享」捐款暨物資申請服務平台,為減輕捐款人報稅負擔,只要於填報捐款收據資料時點選「同意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即可由縣府代替捐款者上傳該筆捐款資料至國稅局,讓捐款者線上申報所得稅時,不用附上電子或紙本捐款收據,即可將捐款列舉為扣除額,惟此功能僅適用個人綜所稅,公司/團體不適用(囿於公司/團體稅法相關規定繁雜,詳情可洽各區國稅局)。

此外,113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還不能將捐贈花蓮震災金額列為扣除額,必須等到114年5月申報113年所得稅時才能扣除。懇請大家踴躍捐款,給予花蓮縣民最大的支持,以協助後續漫長家園復原之路。「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號:018-038-098191(004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承辦窗口為社會處救助科陳俐均,分機398、399。

照片來源:花蓮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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