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2025年聯合國人權日 最應該解決的人權問題

  •  2025-12-11

【投書】2025年聯合國人權日 最應該解決的人權問題 7

悟石/海外行銷

台灣在人權指標上年年得高分,像替自己臉上貼金箔:自由之家 94 分、亞洲第二。官方總愛拿這些數字當護身符,好像只要亮晶晶,所有的陰影就能消失。

但在台灣生活的人都心知肚明:分數亮不亮,跟能不能站得起來,是兩回事。尤其是那些被制度壓得跪了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人。

今年的人權日,太極門案平反已滿 18 年。這個「平反」的字眼聽起來很響亮,彷彿正義早已抵達,但事與願違,國稅局不理法院判決,假稅單沒有撤銷,仍像瘀血般黏在台灣法治體系裡,無法散去。一宗早被最高法院確定為「無罪、無稅、無違法」的案件,卻還能以行政程序的殘影,拖進第三個十年。

台灣的人權現況,就是這幅矛盾的拼貼:亮光確實存在,但死角依然很黑;前半部像民主國家,後半部卻像生鏽的工程,隨時要塌。

2009 年兩公約國內法化,象徵台灣正式把國際人權標準引進家門。但十幾年來最薄弱、最像空殼的正是兩公約最重視的兩件事:一、有效救濟;二、國家承認錯誤的能力。

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之所以會拖到 30 年,核心原因其實不複雜:行政機關犯的錯,自我更正的門,開得比針孔還窄。當初錯誤的 81 年度稅單,在前後五年都已更正為零的情況下,仍被硬生生留了下來;這不是法律的問題,這是態度的問題。更直接說,是「不願意面對自己錯誤」的問題。

台灣的行政體系習慣這種表層的法治:

— 你要我依法行政,我就照舊函令做給你看;

— 你說我要反省,我就把反省寫進報告裡;

— 至於要不要承認做錯?那是另一回事。

台灣缺的從來不是法律,而是法律人的良心,以及承擔錯誤的勇氣。

今年自由之家給台灣 94 分,看似優等生。然而國際專家在多個論壇明白指出:台灣在人權體系中仍有未竟之功——太極門案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國際法要求國家建立有效救濟機制,但太極門案的救濟大門 30 年來幾乎從未真正打開。於是國際組織十一度把案件送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台灣向外界喊要做「人權國家」,但國際更在意的是:你敢不敢依循良心揪出違法共犯結構?

2026 年,聯合國兩公約審查委員會將第四度來台了,既期待又怕傷害。這次不再是草創期的摸索,而是成熟民主該接受的深度盤問。專家關心的不是台灣喊了多少次「人權立國」,而是制度是否真能修補人權錯誤。這裡最關鍵的爭點只有三個:

一、行政能否承認自己的違法?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是國家自我救濟的最後安全閥,但太極門案顯示它幾乎形同廢條。

二、司法願不願意讓錯誤案件真正再審?

如果再審永遠只是形式,錯誤的判決就會在台灣變成永久性的。

三、信仰自由能否擺脫行政機關糾錯的勇氣?

如果國家不能以行政程序法117條更正錯誤,那兩公約就只是牆上的宣示。

捫心自問,這三題,台灣目前沒有一題能交出漂亮答案。

過去這三十年,台灣確實走出威權、擁抱民主,並在國際場域中一次次證明自己的韌性。但人權的核心,不在於宣示,而在於國家願不願意修補自己的錯誤。

太極門案不是唯一,但從1996年自今,它卻是台灣最大、最明顯、最長久、影響人數最多、最能讓制度照到鏡子的案例。它像一面「法稅照妖鏡」——照出的不是太極門,而是台灣國家機器那塊長年未被清理的鐵鏽。

國家不需要沒有錯,但國家不能害怕承認錯。真正的民主,不是把受害者丟在歷史的後巷,而是伸手把他們帶回陽光底下,承認傷害,修補傷害。

台灣還來得及,還可以更好。問題是:台灣願不願意?這才是今年人權日,最應該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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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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