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檢察官專業知識不足應予淘汰減少危害社會

  •  2025-09-19

【投書】檢察官專業知識不足應予淘汰減少危害社會 3

李商/退休人員

最近一則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同情拾荒老婦,把回收來的一個仍堪用、殘值僅餘32元的電鍋轉送她,因此吃上貪汙罪官司被起訴。經媒體披露後,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此案「小題大作」,甚至批評司法「欺負老實人」。

檢察官濫權起訴的新聞還真不少如下:

一、2012年,59歲尤姓男子在岡山住家附近撿拾裝高粱酒的紙箱,遭失主告他竊盜,檢方開庭後,尤姓民眾竟跑到失主家門口喝鹽酸自殺抗議!經送醫不治,留下一封遺書,內容寫著「到法院也死、自殺也死,有錢生、無錢死!」尤的兒子指控檢方逼供,父親為了一個不值錢的紙箱而送命,要求檢方道歉還他公道!

二、2014至2015年期間,新竹市清潔隊員顏輝煌,同情一位認識的拾荒阿嬤,會將一些回收物放到阿嬤家門口,當年老婦人陸續變賣回收物十來次,每次大概賣得200多元,全案共賣2,000多元。因遭人檢舉被檢察官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結局是被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與顏輝煌同一車的駕駛也被判9個月、緩刑2年,兩人同時被免職。因一時的同情卻害了自己也連累了同事,不勝唏噓!

三、 前檢察官侯寬仁,因涉及許多爭議性的案件,如周人蔘、雲林廢土、馬英九特別費等數起矚目案件而聲名大噪。最凸槌的是,侯寬仁還將養小鬼寫入起訴書,貽笑國際,「笑破人的嘴」。監察院曾對他的行為提出調查,並要求法務部對其懲處,但處理過程延宕多年。這種檢察官早該淘汰否則危害社會更大。

類似的悲劇不斷上演,老百姓對貪汙深惡痛絕,但更痛恨司法人員濫權起訴無中生有的栽贓。法律可以懲罰錯誤,但若它開始懲罰善意,那麼我們該問的不是清潔員該不該被判刑或被濫行羈押的無辜民眾,而是整個司法體系還剩下多少正當性。

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江岷欽指出,法律原本應是社會正義的守護者,如今卻像一把失衡的天秤,對基層小民精確到小數點,對權貴財團卻模糊成一片。當罪刑法定淪為冷冰冰的機械計算,善意不再有價,只有程序正義的鋼牙在最脆弱的人身上咬下。

國立中興大學前校長黃東熊強調,以微罪起訴清潔隊員為貪污罪之檢察官,顯然不具有擔任檢察官的專業知識。如不能淘汰這種檢察官,我國之司法,實永遠不能獲得人民信任。

以上專家學者均認為,司法者解釋適用法律的認知出了問題,檢察官的專業知識不足,如不能淘汰這種檢察官,我國的司法難獲得人民信任。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投書】論郝龍斌參選國民黨主席

【投書】鮮奶政策轉型啟示 從行政夢魘到有溫度的服務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