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期待《稅審法》解決萬年稅單「緊箍咒」!保障人民公平審判權

  •  2026-07-10

CNEWS195260709a01

陳執棋/教師

日前立法院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時,有立委在FB痛批,目前研擬的草案竟是把人民推進法院後,再用罰鍰與不透明制度壓迫人民,反而成為壓縮人民訴訟權的工具,改革原意是要解決「萬年稅單」問題,如今竟以犧牲納稅人權利為代價!

立委吳宗憲指出,爭議包括:「都請律師了,不親自出庭最高罰3萬,還能連續罰」,比行政調查階段暴增10倍,形同「不聽話就罰到聽話」,主張刪除!

人民打稅務官司,通常就是因為不服國稅局課稅處分,行政法院是人民受到公權力欺壓而訴諸法院,要的是公平審判,是民主國家保障人民行政救濟的管道,結果《稅審法》反客為主,用高額罰鍰逼迫人民親自到庭,把被害人(人民)當成通緝犯對待!

另外,協助法官的「稅務審查官」竟然從「國稅局」借調,等於是「從對手陣營找裁判」,根本是請狼保護羊,這些借調人員若仍要回稅捐機關接受考績、升遷與評價,難以期待其完全站在中立角度,嚴重壓縮納稅人的訴訟權。

稅法泰斗葛克昌教授曾說,各國都有設立納稅者保護官,但我們的最糟糕,因為設在稽徵機關下面,週一至四是稅官,週五是納稅者保護官,試問如何保護納税人?同理,筆者建議稅審法的「稅務審查官」,不僅不能從國稅局借調,更應該建立獨立考評與透明程序,確保程序公平。

台灣的「萬年稅單」是全世界所獨有,可謂國恥!始作俑者是國稅局開出的烏龍稅單,除了有財政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當靠山,人民提起訴願還要繳稅額的三分之一,否則就祭出不用經過法院審理的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掌控人民生殺大權的強制手段,當殺手鐧。

接著,人民打稅務訴訟,有專家統計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法官大都發回稅捐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結果國稅局再次開出新的稅單,迫使納稅人必須重新走一遍「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的漫長程序。理律的李劍非大律師就形容,稅務訴訟即使納稅人勝訴,也是假的,因為法院常使用「撤銷原處分,由機關另為處分」的判決,因為常是「贏了官司、輸了人生」。

監察院為解決民眾長期詬病的「萬年稅單」問題,於111年做出結論性意見,指出財政部以解釋函令規避稅捐稽徵法核課期間之拘束,明顯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對人民權利侵害至鉅;也不能任由稽徵機關不斷重核復查發單,嚴重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訴願權及訴訟權,違背稅捐程序正義。

「政府課稅心安理得,人民繳稅心甘情願」,鼓勵司法院改革稅法,破除「萬年稅單」沉痾,重新檢討《稅審法》草案,也請立委們為民把關,讓稅審法真正解除折磨人民的魔咒。

【以上言論為第三人投書,不代表本刊立場,讀者請本於客觀事證自行評價】

照片來源:freepik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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